2010年昭通市镇雄县公开选拔副科级领导干部公告
2010-07-22来源:中共镇雄县委组织部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加大竞争性选拔干部力度,拓宽选人用人视野,把各类优秀人才选拔到领导岗位上来,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省委决定,在全省面向社会公开选拔一批厅、处、科级领导干部,我县将公开选拔15名副科级领导干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选拔的职位、职位要求和范围

(一)公选职位、人数及职位要求

1、乡镇政府领导班子职位:

(1)鱼洞乡副乡长1名

(2)黑树镇副镇长1名

(3)花朗乡副乡长1名(限女干部)

(4)尖山乡副乡长1名

(5)木卓乡副乡长1名

(6)盐源乡副乡长1名(限女干部)

(7)杉树乡副乡长1名(限女干部)

(8)花山乡副乡长1名(限少数民族)

(9)坪上乡副乡长1名(限女干部)

(10)以古镇副镇长1名(限少数民族)

职位要求:思想政治素质好,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有较强的开拓创新精神;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和组织协调能力;密切联系群众,有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和处理复杂矛盾的能力。

2、县直部门领导班子职位:

(1)粮食局副局长1名

(2)文联副主席1名

(3)监察局副局长1名(限非党干部)

(4)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1名

(5)科技局副局长1名

职位要求:思想政治素质好,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有较强的开拓创新精神;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和组织协调能力。

(二)选拔范围

所有职位均面向县内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含中央、省驻滇单位)中符合选拔职位基本条件、资格和职位要求的干部、企业经营管理者公开选拔。

二、基本条件和资格

报考人员必须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选拔任用条件,符合报考职位的职位要求,并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必须担任科员职务满1年(2009年6月30日以前任

职)。在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工作的报名人员,也应具备与之相当的资格。

2、必须具备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5年7月1日以后出生)。

三、工作步骤

(一)发布公告

县公选办于7月21日在镇雄党建网、镇雄县委政府网、镇雄电视台发布公告。

(二)报名和资格初审

报名采取个人自荐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每个人只能在公布的职位中选择填报一个职位。报考人员报名时须填写《云南省2010年公开选拔领导干部报名登记表》。其中,书面登记表用16k纸打印,需一式三份加贴照片,并经单位同意加盖公章;电子登记表一份加贴电子照片。同时提交以下材料:

(1)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其复印件各一份;

(2)本人身份证、户口薄或户籍证明,录用通知、转正定级(任职)通知或公务员登记表原件、资格条件要求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聘任证书原件,并提交上述证件的复印件各一份;

(3)近期同底免冠一寸彩色照片3张(附电子文档);

(4)近三年年度考核表复印件(必须由组织人事部门签字认可加盖公章)。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受理: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察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正在党纪、政纪处分所规定的提任使用限制期内的;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违反计划生育有关规定的;近三年年度考核有不称职(不合格)情况的,以及其他在规定期限内不能提任的。

在个人报名的基础上,由组织人事部门进行资格初审。报名者须如实申报和填写本人有关情况,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报名时间从2010年7月21日开始至7月31日截止。

报名地点:县公选办(县委组织部办公楼三楼)。

联系电话:0870-3129101

(三)公开推荐。在县委领导下,各单位于8月5日前召开会议,对初审通过的人选进行公开推荐,参加会议推荐人员按照推荐副科级人选参会人员范围确定。在民主推荐的基础上,由县委审查确定参加笔试的初步人选。

(四)资格复审。由组织人事部门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审核合格者发准考证。

根据《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暂行规定》,经资格复审,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与选拔职位的比例一般不低于10:1。凡获准参加笔试的人数不足10人的职位,该职位不再进行公开选拔,报考人员可改报其他职位。

(五)笔试。笔试以《党政领导干部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考试大纲》为依据,主要测试应试者胜任选拔职位应具备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方法和专业知识的掌握程度,特别是运用有关理论、知识和方法分析解决领导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

笔试按省委组织部要求进行。评卷由省公选办统一组织。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按照面试人选与选拔职位5: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面试人选,并在镇雄党建网、镇雄县委政府网、镇雄电视台公布。

笔试于8月下旬举行,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六)面试。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在领导能力素质和个性特征等方面对选拔职位的适应程度,突出监测应试者解决岗位工作中实际问题的履职能力。

面试按省委组织部要求进行。

面试于9月下旬举行,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按各50%加权计算考试综合成绩,在镇雄党建网、镇雄县委政府网、镇雄电视台公布,并通知本人。

根据应试者的考试综合成绩,按照考察人选与选拔职位3: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每个职位的考察人选。考察前对考察人选进行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有体检不合格的按综合成绩依次递补),并在镇雄党建网、镇雄县委政府网、镇雄电视台公布。

(七)组织考察

由县委组织部组织考察组对考察对象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实行量化评分,并根据考试综合成绩和考察分别占40%和60%的权重比例,提出该职位人选的排名顺序。

(八)研究决定

根据考试、考察情况和具体职位要求,由县委组织部研究提出各职位的拟任人选建议,报县委常委会研究决定。

根据中央《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暂行规定》,经集体讨论认为无合适人选的,该职位空缺。

(九)任前公示。按规定对拟任人选在镇雄党建网、镇雄县委政府网、镇雄电视台进行公示。

(十)办理任职手续。公示期满后,对未发现影响任用问题的人选,按干部任免规定程序办理任职手续,并在镇雄党建网、镇雄县委政府网、镇雄电视台公布选拔结果。

对公开选拔任用的干部实行一年的试用期,试用期间按规定享受相应待遇。试用期满后,经考核胜任的,正式任职;不胜任的,免去试任职务,按原职级另行安排工作。

四、组织领导

公开选拔工作在县委领导下,由县委组织部负责组织实施,有关部门配合。为保证公开选拔工作的顺利进行,成立镇雄县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委书记冯学兰同志任组长,县委副书记王华国,县委常委、县委组织部部长陈祥金,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沈克庄同志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陈祥金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县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吕玉江,县委组织部副部长李祥同志任副主任,工作人员从县委组织部和有关部门抽调。

五、有关工作要求

(一)各乡镇党委、县直各部门党组织要高度重视,做好宣传动员工作,使符合职位要求和具备基本资格条件的同志都能积极踊跃报名参与。

(二)报考人员要自觉遵守公开选拔工作的有关规定,不准弄虚作假,搞非组织活动,一经发现,按相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三)对违反选拔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

监督举报电话:0870-3131831,12380

中共镇雄县委组织部

2010年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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