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普洱市江城县公开选拔科级领导干部公告
2010-07-21来源:中共江城哈尼族彝族自治县委员会组织部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加大竞争性选拔领导干部工作力度,建立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干部选拔任用机制,拓宽选人用人视野,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促使优秀年轻干部脱颖而出。按照省委组织部、市委组织部的统一部署和安排,经县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今年在全市范围内公开选拔1个副科级领导干部,在全县范围内公开选拔9个副科级领导干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选拔的职位和职位要求

(一)公开选拔职位(副科级)10个

江城县水务局副局长1名(面向普洱市公开选拔);

江城县计划生育局副局长1名(江城县内公开选拔);

江城县卫生局副局长1名(江城县内公开选拔);

江城县委党校副校长1名(江城县内公开选拔);

江城县一中副校长1名(江城县内公开选拔);

江城县职业高级中学副校长1名(江城县内公开选拔);

江城县司法局副局长1名(江城县内公开选拔);

江城县勐烈镇司法所所长1名(江城县内公开选拔);

江城县整董镇司法所所长1名(江城县内公开选拔);

江城县国庆乡司法所所长1名(江城县内公开选拔)。

(二)公开选拔的职位要求

思想政治素质好,能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和政策理论水平;善于调查研究,作风深入扎实,有一定的开拓创新精神和组织协调能力。

江城县水务局副局长职位:应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水利水电水工类或具有水务工作经历,有三年以上工龄;

江城县计划生育局、卫生局副局长职位:应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具有从事计划生育工作、医疗卫生工作经历或医生从业资格证,有三年以上工龄;

江城县委党校副校长职位: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具有一定的政策理论分析能力,熟悉教育教学管理工作,有五年以上工龄;

江城县一中、职中副校长职位: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熟悉教育教学管理工作,有五年以上工龄;

江城县司法局副局长职位:应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法律专业,或具有一定从事法律部门工作经验,有三年以上工龄;

勐烈镇、整董镇和国庆乡司法所所长职位:应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有执法工作经验或具有一定法律知识,有三年以上工龄。

二、公开选拔的报名条件和资格

江城县水务局副局长在普洱市党政群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中(不含工勤人员、村干部及大学生村官)在职符合选拔职位基本条件、资格和要求的干部和管理人员中公开选拔。

其余9个职位在江城县党政群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中(不含工勤人员、村干部及大学生村官)在职符合选拔职位基本条件、资格和要求的干部和管理人员中公开选拔。

报名参加本次公开选拔的人员应当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和选拔职位的具体要求,同时具备下列资格:

1、需担任科员职务满2年(2008年6月30日以前任科员),或有3年工作经历(2007年6月30日之前参加工作),其中:江城县委党校副校长、江城县一中副校长、江城县职业高级中学副校长需有5年工作经历(2005年6月30日之前参加工作)。

2、年龄一般应在40周岁以下(1970年7月1日以后出生)。

三、公开选拔的工作步骤

公开选拔工作按照发布公告、报名和资格审查、公开推荐、笔试、面试、组织考察、决定任用的程序进行。同时设立监督电话,实行全程监督。

(一)发布公告。县公选办于7月21日分别在普洱茶城网、江城网等主要媒体上发布公告,向社会公开发布公开选拔的职位、职数、报名条件和方法方式等。

(二)报名与资格初审。报名地点设在江城县委组织部,报名时间从2010年7月21日开始至7月31日截止。资格初审按干部管理权限由县委组织部组织实施。

报考人员报名时需填写《云南省2010年公开选拔领导干部报名登记表》(在云南网上下载),并提供如下材料:

(1)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资格条件要求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聘任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本人近期同底1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

在个人报名的基础上,由报考人员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对其进行资格初审。报名者须如实申报和填写本人有关情况,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三)公开推荐。由单位党委(党组)于8月5日前召开会议,对初审通过人选进行公开推荐。参加会议推荐人员参照个别提拔推荐人员范围确定。推荐时要注意引导参会人员综合考虑推荐人选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情况,尤其是要把好政治素质关,真把那些政治上靠得住、工作有本事、作风过得硬、群众信得过的干部推荐出来参加公推公选考试。

在民主推荐的基础上,由县委审查确定参加笔试的初步人选,

(四)资格复审。县委组织部要做好报考人员的登记、证件查验、资格审查和报名资料的汇总上报等工作,对报考人员填写的《报名登记表》和各种证明材料,要认真查阅干部人事档案,严格审核把关,合格者发准考证,方可参加考试。

根据《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暂行规定》,经资格复审,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与选拔职位的比例一般不低于10:1。凡获准参加笔试的人员不足10人的职位,该职位不再进行公开选拔,报考人可改报其他职位。

(五)笔试。笔试统一定于8月下旬举行(具体时间地占另行通知)。笔试以《党政领导干部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考试大纲》为依据,主要测试应试者胜任选拔职位应具备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方法和专业知识的掌握程度,特别是运用有关理论、知识和方法分析解决领导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

评卷由省公选办统一组织,根据笔试成绩,按照面试人选与选拔职位5:1的比例从高分到底分的顺序确定面试人选,并在媒体上公布。

(六)面试。面试定于9月下旬举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在领导能力素质和个性特征等方面对选拔职位的适应程度,突出检测应试者解决岗位工作中实际问题的履职能力。

面试小组由领导干部、专家、组织人事干部和“两代表一委员”组成。同时,邀请部分干部群众代表旁听。

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按各占50%加权计算考试综合成绩,并通知本人。

根据应试者的考试综合成绩,按照考察人选与选拔职位3:1的比例从高到低分的顺序确定每个职位的考察人选。考察前对考察人进行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有体检不合格的按综合成绩依次递补),并在媒体上公告。

(七)组织考察。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县委组织部组织考察组对考察对象进行全面考察。考察结果要进行量化评分,并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与考察分别占40%和60%的权重比例,提出该职位人选的排名顺序。

(八)研究决定。根据考试、考察情况和具体职位要求,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县委组织部研究提出各职位的拟任人选建议,报县委常委会研究任用。

根据中央《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暂行规定》经集体研究讨论认为无合适人选的,该职位可以空缺。

(九)任前公示。按规定对拟任人选进行公示。

(十)办理任职手续。公示后,对未发现影响任用问题的人选,按规定办理任职手续,并在省级和市、县主要新闻媒体公布选拔结果。

任职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间按规定享受相应待遇,试用期满后,经考核胜任的,办理正式任职手续,不胜任的,按原职级另行安排工作。

四、有关工作要求

(一)本次公开选拔,是我县第二次公开选拔副乡科级领导干部,是加强公开选拔工作宏观管理的一项重要举措,是完善公开选拔办法的又一次重要的尝试。要切实按照省委的要求和省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工作领导小组的部署,周密安排,精心组织,积极动员、热情鼓励符合条件的人员踊跃报名参与。同时严格把关,认真细致地做好各项工作,确保公开选拔工作顺利进行。

(二)县委组织部、县“公选办”要切实发挥职能作用,认真组织,搞好指导、协调和服务,及时总结经验,不断改进和完善统一公开选拔工作。

(三)各乡镇党委、各部门要根据要求,结合当地情况,及时做好宣传发动,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安排好报考人员的工作,为他们提供充裕的复习时间。

(四)纪检、监察部门要严格监督,对干部、群众的反映或举报,要按照有关规定认真核实处理,防止和排除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的干扰,严肃查处违纪违规行为,确保公开选拔的公正性。

联系电话:3721023

举报电话:0879—3721713

中共江城哈尼族彝族自治县委员会组织部

2010年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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