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德宏州选拔领导干部公告(第1号)
2010-07-21来源:德宏州公开选拔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为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加大竞争性选拔领导干部工作力度,建立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干部选拔任用机制,拓宽选人用人视野,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促使优秀干部脱颖而出,根据省委组织部《关于2010年面向社会公开选拔领导干部的通知》(云组电明〔2010〕79号)精神,经州委同意,决定公开选拔部分处、科级领导干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选拔的职位和职位要求

(一)副处级领导干部职位(9个)

1、州政府副秘书长1名(副处级)

职位要求:具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调查研究和综合分析能力,熟悉机关管理和办文办会工作,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2、州监察局副局长1名(副处级)

职位要求:熟悉有关纪检监察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非党。

3、州纪委派出群团纪工委副书记1名(副处级)

职位要求:熟悉有关纪检监察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中共正式党员。

4、州委政法委执法监督室专职副主任1名(副处级)

职位要求:熟悉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中共正式党员。

5、州检察院人民监督办公室主任1名(副处级)

职位要求:熟悉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从事法律工作满2年,通过全国司法考试取得证书(A证),或已具有检察员、审判员法律职务,符合检察官或法官任职资格条件,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

6、共青团德宏州委副书记1名(副处级)

职位要求:具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调查研究和综合分析能力,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

7、州委党校副校长1名(副处级)

职位要求:熟悉教育教学工作,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和相关行业的管理工作经历,具有较强的管理能力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中共正式党员。

8、州中等职业学校副校长2名(副处级)

职位要求:熟悉教育教学工作,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和相关行业的管理工作能力,具有较强的管理能力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二)县市科级领导干部职位(51个)

1、潞西市(11名)

(1)潞西市妇联主席1名(正科级);

(2)潞西市工商联常务副主席1名(正科级);

(3)潞西市纪委财经纪工委副书记1名(副科级);

(4)潞西市教育局副局长1名(副科级);

(5)潞西市水利局副局长1名(副科级);

(6)潞西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1名(副科级);

(7)潞西市人民检察院专职检察委员会委员1名(副科级);

(8)潞西市勐焕街道办事处副主任1名(副科级);

(9)潞西市风平镇副镇长1名(副科级);

(10)潞西市遮放镇副镇长1名(副科级);

(11)潞西市江东乡科技副乡长1名(副科级)。

2、梁河县(10名)

(1)梁河县公安局遮岛派出所所长1名(正科级);

(2)梁河县供销社主任1名(正科级);

(3)梁河县纪委宣教室主任1名(副科级);

(4)梁河县发改局副局长1名(副科级);

(5)梁河县扶贫办副主任1名(副科级);

(6)梁河县森林公安局平山林区派出所所长1名(副科级);

(7)梁河县遮岛镇副镇长1名(副科级);

(8)梁河县九保乡副乡长1名(副科级);

(9)梁河县民政局副局长1名(副科级);

(10)梁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副大队长1名(副科级)。

3、盈江县(10名)

(1)盈江县人民法院副院长1名(正科级);

(2)盈江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主任1名(正科级);

(3)盈江县委党校副校长1名(副科级);

(4)盈江县审计局副局长1名(副科级);

(5)盈江县畜牧局副局长1名(副科级);

(6)盈江县平原镇副镇长1名(副科级);

(7)盈江县油松岭乡副乡长1名(副科级);

(8)盈江县苏典乡科技副乡长1名(副科级);

(9)盈江县公安局强制戒毒所副所长1名(副科级);

(10)盈江县森林公安局政工监督室主任1名(副科级)。

4、陇川县(10名)

(1)陇川县红十字会常务副会长1名(正科级);

(2)陇川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1名(正科级);

(3)陇川县委办公室副主任1名(副科级);

(4)陇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1名(副科级);

(5)陇川县卫生局副局长1名(副科级);

(6)陇川县森林公安局副局长1名(副科级);

(7)陇川县景罕镇副镇长1名(副科级);

(8)陇川县城子镇副镇长1名(副科级);

(9)陇川县陇把镇党委副书记1名(副科级);

(10)陇川县王子树乡党委副书记1名(副科级)。

5、瑞丽市(10名)

(1)瑞丽市信访局局长1名(正科级);

(2)瑞丽市公安局强制戒毒所所长1名(正科级);

(3)瑞丽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副局长1名(副科级);

(4)瑞丽市农业局副局长1名(副科级);

 5)瑞丽市卫生局副局长1名(副科级);

(6)瑞丽市森林公安局政工监督室主任1名(副科级);

(7)瑞丽市畹町发展改革和经济局副局长1名(副科级);

(8)瑞丽市畹町监察局副局长1名(副科级);

(9)瑞丽市畹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1名(副科级);

(10)瑞丽市畹町工委宣传部副部长1名(副科级)。

各县市科级领导干部职位要求详见各县市公告,公告发布网站如下:

潞西市:潞西组工网(www.dhlxzg.com)

梁河县:梁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www.dhlh.gov.cn)

盈江县:盈江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www.yj.yn.gov.cn)

陇川县:陇川网(www.zhglc.com)

瑞丽市:瑞丽江网(www.rlr.gov.cn)

二、选拔范围

(一)处级领导干部选拔范围

州政府副秘书长、州监察局副局长、州纪委派出群团纪工委副书记、州委政法委执法监督室专职副主任、州检察院人民监督办公室主任、共青团德宏州委副书记、州委党校副校长等7个职位面向全州乡镇(含)以上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不含中央、省属驻德宏单位)中符合选拔职位基本条件、资格和职位要求的干部和管理人员。

州中等职业学校副校长职位面向全省县级(含)以上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含中央、省属驻德宏单位)中符合选拔职位基本条件、资格和职位要求的干部和管理人员。

(二)县市科级领导干部选拔范围

县市科级领导干部选拔范围详见各县市公告。

三、选拔对象的基本条件和资格

(一)处级领导干部职位的条件和资格

1、基本条件

有坚定的政治立场和信念,有强烈的事业心和政治责任感,能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有工作实绩;团结同志,有全局观念,品行端正,公道正派,依法办事,清正廉洁,勤政为民,有较强的组织领导能力。

2、基本资格

(1)现任正科级职务(含非领导职务)满1年(2009年6月30日以前任职)。

(2)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报考州中等职业学校副校长的,应具有国民教育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中级以上职称。

(3)共青团德宏州委副书记职位年龄在32周岁以下(1978年7月1日以后出生)。

(4)州政府副秘书长、州监察局副局长、州纪委派出群团纪工委副书记、州委政法委执法监督室专职副主任、州检察院人民监督办公室主任、州委党校副校长等6个职位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1965年7月1日以后出生),无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年龄须在43周岁以下(1967年7月1日以后出生)。

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县、乡党政机关以及各类企业、事业单位工作过(参照或依照国家公务员制度管理的及其他担负行政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不在此列)。军队转业干部在军队团以下(或相当团)单位工作过。下派到县、乡党政机关挂职锻炼,到乡、镇、村蹲点,以及参加新农村建设指导员1年以上的可累计为基层工作时间。

(5)州中等职业学校副校长职位须具有从事教育行政工作或教育教学工作5年以上的经历,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65年7月1日以后出生)。

(6)近三年年度考核等次均为称职以上。

(7)身体健康。

(二)县市科级领导干部的资格条件

1、报考正科级领导干部职位的,须担任副科级领导职务满1年(2009年6月30日以前任职);或担任科员职务满4年(2006年6月30日以前任职);或担任副科级领导职务不满1年,但担任副科级、科员职务累计满4年。

2、报考副科级领导干部职位的,须担任科员职务满1年(2009年6月30日以前任职)。

3、在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工作的报名人员,也应具备与之相当的资格。

4、科级领导干部职位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各县市公告。

(三)下列人员不准报名

正在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纪检机关和监察部门立案审查的;党纪处分所规定的提任使用限制期未满的;受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

四、选拔程序

公开选拔工作按照发布公告、报名和资格审查、公开推荐、笔试、面试、组织考察、决定任用的程序进行。同时设立监督电话,实行全程监督。

(一)发布公告

德宏州公开选拔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州公选办)于2010年7月21日分别在德宏团结报、德宏电视台、孔雀之乡网上发布公告、向社会公布公开选拔的处级职位、职数、报名条件和方式方法等。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各县市公开选拔的科级职位,由各县市委组织部同时在当地主要媒体发布公告。

(二)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名

报名时间从2010年7月21日开始至7月31日截止。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州和各县市委组织部分级组织。

(1)处级领导干部职位报名方式

①德宏州内报考人员

在州委组织部和各县市委组织部设立报名登记点,州直各单位(含中央、省属驻德宏单位)负责本单位的报名登记、资格初审、汇总等工作。报名采取自愿报名的方式,每人只能在公布的职位中选择填报一个职位。报名时须提交《云南省2010年公开选拔领导干部报名登记表》(打印件一式二份和电子文档,报名登记表从孔雀之乡网上下载),交验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职务聘书等,并提交上述证件和任职文件的复印件各一份,近期同底1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

②德宏州外报考人员

德宏州外报考人员采取到德宏州委组织部现场报名或传真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登记表从孔雀之乡网或云南网上下载。在个人填写报名登记表的基础上,由报名人员所在单位审核盖章后,连同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及报名所需提供其他材料一并传真至德宏州委组织部。经初审符合报考条件的,在接到德宏州公选办的有关通知后,将有关报名材料原件提交德宏州委组织部进行复审。

(2)县市科级领导干部的报名方式详见各县市公告。

2、资格初审

在个人报名的基础上,由报考人员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对其进行资格初审。报考人员须如实申报和填写本人有关情况,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三)公开推荐

1、2010年8月5日以前,报考处级领导干部职位的由报名人员所在单位(县市报名人员以县市为单位)党委(党组)召开会议对初审通过的人选进行公开推荐。报名人员民主推荐得赞成票达到三分之二以上,方可列为笔试人选。

2、处级领导干部职位公开推荐参加人员范围

报名人员在县市的,由县市副处级以上干部(含非领导职务人员),近三年来退休的处级老同志,县市直单位、人民团体主要领导,各乡镇党政主要领导,不在上述参会范围的县市委委员、纪委常委、人大常委会委员、政协常委和辖区内部分州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每类人员2-4人),部分企事业单位负责人和基层群众代表(每类人员2-4人);报名人员在州直单位的,由全体干部职工、近三年来退休的老同志和直属单位主要领导参加(单位人数超过100人的,由二级班子以上成员、近三年来退休的老同志和直属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参加)。州外报名人员参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个别提拔任职参加会议推荐人员范围确定。

3、县市科级领导干部职位公开推荐参加人员范围详见各县市公告。

在民主推荐的基础上,由各县市、州直各部门党委(党组)和乡镇党委、县市直各单位审查确定参加笔试的初步人选。州公选办负责审查确定州外报考人员参加笔试的初步人选。

(四)资格复审

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州公选办和各县市委组织部分别对处、科级领导干部职位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合格者发放准考证。

根据《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暂行规定》,经资格复审,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与选拔职位的比例一般不低于10:1。凡获准参加笔试的人数不足10人的职位,该职位不再进行公开选拔,报考人员可改报其他职位。

(五)笔试

笔试定于8月下旬举行(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笔试以《党政领导干部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考试大纲》为依据,主要测试应试者胜任选拔职位应具备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方法和专业知识的掌握程度,特别是运用有关理论、知识和方法分析解决领导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

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处、科级职位的笔试按职位类别进行,评卷由省公选办统一组织。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报考处级领导干部职位的,按照面试人选与选拔职位5: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面试人选(并列第5名的一同列入)。州公选办在德宏团结报、德宏电视台、孔雀之乡网公布处级领导干部职位面试人选及其笔试成绩。报考科级领导干部职位的,确定面试人员按各县市的公告规定执行,各县市委组织部在当地主要媒体公布科级领导干部职位面试人选及其笔试成绩。

(六)面试

面试定于9月下旬举行(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在领导能力素质和个性特征等方面对选拔职位的适应程度,突出检测应试者解决岗位工作中实际问题的履职能力。

面试小组由领导干部、专家、组织人事干部和“两代表一委员”组成。面试时设旁听席,凡有意参加旁听者,向州和县市委组织部申请,经批准后可到现场旁听。

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按各占50%加权计算考试综合成绩,并通知本人。

根据应试者的考试综合成绩,报考处级领导干部职位的,按照考察人选与选拔职位3: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每个职位的考察人选(并列第3名的一同列入)。考察前对考察人选进行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有体检不合格的按综合成绩依次递补)。州公选办在德宏团结报、德宏电视台、孔雀之乡网公布处级领导干部职位考察对象人选。报考科级领导干部职位的,确定考察对象按各县市的公告规定执行,各县市委组织部在当地主要媒体公布科级领导干部职位考察对象人选。

(七)组织考察

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州和各县市委组织部分级组织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进行全面深入的考察,并征求纪检监察部门意见。

考察组在对每个职位的人选考察结束后,要将考察结果进行量化评分,并根据考试综合成绩和考察分别占40%和60%的权重比例,提出该职位人选的排名顺序。

(八)研究决定

根据考试、考察情况和具体职位要求,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州委组织部和各县市委组织部研究提出各职位的拟任人选建议方案,报州和县市委常委会议讨论研究作出任用决定,或者提出推荐提名人选意见。

根据《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暂行规定》,经集体研究认为无合适人选的,该职位可以空缺。

(九)任前公示

按规定和干部管理权限对各个职位的拟任人选进行公示。

(十)办理任职手续

公示后,对未发现影响任用问题的人选,按规定程序办理任职手续。州公选办在德宏团结报、德宏电视台、孔雀之乡网公布各个处级领导干部职位选拔结果,各县市委组织部在当地主要媒体公布各个科级领导干部职位选拔结果。

委任制干部实行一年的试用期,试用期间按规定享受相应待遇,试用期满后,经考核胜任的,办理正式任职手续;不胜任的,按原职级另行安排工作。非委任制干部,任职满一年后仍需进行考核,胜任者继续任职;不胜任的,按原职级另行安排工作。

五、工作监督

对本次公开选拔实施组织监督、群众监督、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州和县市纪委监察局对公开选拔工作进行全程监督;邀请部分党代表、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进行监督。对公开选拔工作中的违纪行为,干部、群众可以向上级组织(人事)部门及纪检机关(监察部门)反映或举报。受理机关和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认真核实处理。经调查情况属实的,要按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

六、报考人员纪律要求

报考人员要自觉遵守公开选拔工作的有关规定,不准弄虚作假,一经发现,按相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严格禁止拉票行为,对查核属实的拉票行为,将严肃查处。在考察前发现并查实的,不得作为考察人选;考察过程中发现并查实的,是考察对象的,取消考察对象资格;考察结束后发现并查实的,已列为拟任人选的,取消拟任人选资格。典型案例要予以通报。

本公告由州公选办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692—2998082、2998083(传真)。

州纪委监督举报电话:2118600。

州委组织部专线举报电话:0692—12380。

德宏州公开选拔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0年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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