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县增人计划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决定,2010年我县教育系公开招聘44人(高中教师6人、初中教师10人,小学教师18人,幼儿教师10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条件及岗位
(一) 招聘对象
华宁县户籍生源,国家承认的专科及以上学历的未就业人员(1、含2010年以前被各地州、市、县聘为“三支一扶”、“村官”、“特岗教师”的毕业生和在县内外各类企业单位工作的毕业生,且尚在聘期内的原属华宁县生源的人员。2、含2010年以前被华宁县聘为“村官” 且尚在聘期内的外地生源。3、华宁县聘用的“特岗教师”除外),其中应聘高中教师岗位者不限户籍。
(二) 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教育事业;
3、身体健康,具备从事教学工作的身体条件;
4、具备报考所需的资格条件;
5、年龄在18岁以上(1992年7月27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75年7月27日及以后出生)。
(三)招聘岗位 :详见附表。
二、招聘原则
岗位需要,公开招考,平等竞争,分岗位择优聘用。
三、招考办法
(一)报名及考试时间
1、报名时间:2010年7月27日至7月29日。
2、报名地点:县人才交流中心(原水利水电局办公楼二楼)。
3、报名办法:按所公布的需求数分岗位报考,每考生限报一个岗位。
4、资格审查。报名人员原则上须提供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证书、户口证明、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未就业证明,近期彩色五分照片4张。其中:全日制普通高校培养的毕业生还需提供就业登记证或报到证;其它培养方式的毕业生还需提供《国家不包分配的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此表可持毕业证原件到玉溪市人才市场领取);2010年以前被各地州、市、县聘为“三支一扶”、“村官”、“特岗教师”的毕业生和在县内外各类企业单位工作的毕业生,且尚在聘期内的原属华宁县生源的人员还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符合相应教师资格条件并已申请认定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可以持认定机构出具证明报考,但办理聘用手续时必须提交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否则不予聘用。以上证件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5、笔试时间:2010年8月5日上午8:30—11:30。
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6、面试时间:2010年8月10日
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二)其他
1、2010年8月4日下午到县教育局人事股领取笔试《准考证》。
2、2010年8月7日上午公布笔试成绩、参考人员查分。
3、2010年8月9日上午进入面试人员到县教育局人事股报名、抽签及领取《面试通知书》。
4、2010年8月11日下午公布总成绩。
5、2010年8月13日组织体检。
(三)考试方式及内容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笔试总分100分,面试总分100分。
1、笔试内容为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材使用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指导丛书中学教师版《教育学考试大纲》、《教育心理学考试大纲》)、基础教育政策法律法规、教育教学管理相关知识(教材使用《新教师岗前培训手册》,需要手册者可到县教育局人事股购买)及时事政治。
2、面试以考核教育教学能力为主,采取分学段及学科,以课堂教学的方式进行;职业中学专业课教师以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3、根据笔试成绩分岗位按1∶2择优进入面试,若笔试成绩出现并列,并列人员均进入面试,最终按总成绩分岗位择优聘用,总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70%。
4、每个岗位的报名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的开考比例为3∶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考,并将该岗位的招聘计划作调剂使用。
四、收费
参照相关收费标准,本次新教师招考收取报名笔试考试费每人80元。对持有民政部门出具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的毕业生,免收报名费和体检费。
五、体检、考察
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由县人事劳动局、教育局组织相关人员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所缺人员根据所报岗位按总成绩依次递补;在规定的时限内不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所缺人员根据所报岗位按总成绩依次递补。
六、聘用及管理有关问题
对体检和考察合格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3个工作日,公示期内无异议的,经县招考领导小组同意,由县人事劳动局按程序办理派遣手续,学校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1、招聘到各学校教学岗位的人员,按照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实施意见的要求,全面推行聘用合同制,用人单位与其签订聘用合同,首次签订期限为一年(试用期),期满后经考核合格,方可续聘,不合格者办理聘用解除手续。
2、新聘用人员全部实行人事代理,按照新人新办法的原则,严格执行聘用合同管理规定。在聘期内不能履行聘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按有关规定予以辞退。
3、参加教育系统新教师招考被聘用者,未经聘用单位同意,不得再参加公务员招考。
七、考试纪律
(一)为维护考试录用的公正性,若在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出,取消录用资格。
(二)报考者须留下有效的联系方式,整个招聘工作期间,在县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发出各项事宜通知的时限内,不按时到场者即视为自动放弃,请报考者自觉遵守。
(三)招考过程在纪检监察和保密部门的全程监督下进行,邀请人大、政协等相关人员参与。
八、招聘新教师的考务工作由县教育局负责组织,县人事劳动局参与指导、协调、监督并办理相关录用手续。
附:2010年公开招聘教师招聘岗位及条件
华宁县教育局 华宁县人事劳动局
二〇一〇年七月十六日
附:2010年公开招聘教师招聘岗位及条件
招聘学校 | 招聘岗位数 | 岗位条件及要求 | |||
华一中 | 生物 | 1 | 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有学士学位证、高中教师资格证,专业对口,户籍不限。 | ||
政治 | 1 | ||||
地理 | 1 | ||||
职业高级中学 | 音乐 | 1 | 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高中教师资格证,专业对口,户籍不限。 | ||
汽车应用与维修 | 1 | 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相同或相近专业,户籍不限。 | 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人员,聘用后两年内必须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否则解除聘用。 | ||
畜牧兽医 | 1 | 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对口,户籍不限。 | |||
华三中 | 政治 | 1 | 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专业对口,华宁县户籍生源。 | ||
语文 | 2 | ||||
华六中 | 语文 | 2 | 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专业对口,华宁县户籍生源。 | ||
英语 | 1 | ||||
物理 | 1 | ||||
化学 | 1 | ||||
华八中 | 体育 | 1 | 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专业对口,华宁县户籍生源。 | ||
华九中 | 地理 | 1 | 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专业对口,华宁县户籍生源。 | ||
宁州镇 示范小学 | 语文 | 1 | 专科及以上学历,有教师资格证,专业不限,华宁县户籍生源。 | ||
数学 | 2 | ||||
体育 | 1 | 专科及以上学历,有教师资格证,专业对口,华宁县户籍生源。 | |||
招聘学校 | 招聘岗位数 | 岗位条件及要求 | |||
宁州镇中心小学 | 语文 | 1 | 专科及以上学历,有教师资格证,专业不限,华宁县户籍生源。 | ||
数学 | 1 | ||||
英语 | 1 | 专科及以上学历,有教师资格证,专业对口,华宁县户籍生源。 | |||
音乐 | 1 | ||||
青龙镇中心小学 | 数学 | 2 | 专科及以上学历,有教师资格证,专业不限,华宁县户籍生源。 | ||
美术 | 1 | 专科及以上学历,有教师资格证,专业对口,华宁县户籍生源。 | |||
英语 | 1 | ||||
音乐 | 1 | ||||
盘溪镇 中心小学 | 音乐 | 1 | 专科及以上学历,有教师资格证,专业对口,华宁县户籍生源。 | ||
学前教育 | 2 | ||||
数学 | 1 | 专科及以上学历,有教师资格证,专业不限,华宁县户籍生源。 | |||
华溪镇 中心小学 | 数学 | 1 | 专科及以上学历,有教师资格证,专业不限,华宁县户籍生源。 | ||
县幼儿园 | 音乐 | 1 | 本科及以上学历,有教师资格证,专业对口,华宁县户籍生源。 | ||
舞蹈 | 1 | ||||
美术 | 1 | ||||
学前教育 | 7 | 专科及以上学历,有教师资格证,专业对口,华宁县户籍生源。 | |||
合计 | 4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