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曲靖市法检系统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后有关事项公告
2010-07-13来源:曲靖市人民检察院

各位考生:

按照考试录用公务员有关程序和规定,现将我市法检系统2010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后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

面试资格复审时间为7月26日-29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进入面试资格复审的人员必须本人持原件分别到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进行复审,具体地点为:

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曲靖市麒麟区子午路延长线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办公楼一楼第一会议室,电话: 0874-3227603

曲靖市人民检察院:曲靖市麒麟区翠峰路60号曲靖市人民检察院办公楼710室,电话:0874-3330843

资格复审是对考生所持证明材料与网络报名信息的一致性进行核对。届时若有资料不符的人员,取消该人员面试资格,若考生填报虚假信息,5年内禁止参加全国范围内的公务员考试。

资格复审时考生必须提供本人准考证(免笔试者除外)、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的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报考岗位所要求的专业等级证书及岗位所需的其他证明材料原件。对于未还清学校贷款学校暂扣毕业证或学位证的考生,可由学校出具证明并提供其毕业证或学位证的复印件,在资格复审时认可其报名资格。已与用人单位确立用人关系的报考人员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含服务期未满的特岗教师,样式见附表2);报考岗位要求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验的报考人员需提供相关证明(样式见附表3);有笔试加分的需提供加分依据的原件。同时,考生需准备近期免冠小一寸彩色照片8张。

报考司法警察岗位的考生,在资格复审合格后须进行体能测试。体能测试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

进入面试资格复审的人员若要放弃面试,必须在7月20日24:00前,向报考单位的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提交《放弃面试申请表》(样式见附表4,必须按该表格式填写),同时,还需制作一份本人身份证的电子照片,将《申请表》和身份证的电子照片一同发送到指定的电子邮箱: qjgwyks@163.com,否则将被视为违纪人员,5年内禁止参加全国范围内的公务员考试。

二、面试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面试时间定于8月6日至8月9日期间,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资格复审合格进入面试的考生需保持通讯畅通,具体人员名单待资格复审结束后公布。

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达面试地点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由此产生的相关责任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

面试时考生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准考证、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的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原件。

针对不同岗位的特点,面试采用以下两种方式:司法工作岗位采用情景模拟(模拟法庭控辩)方式;非司法工作岗位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其中检察系统计算机岗位需加试实际操作,占面试成绩的30%。

三、体检时间

面试工作结束后,根据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拟录数等额对考生进行体检,具体集中时间和地点由招考单位另行通知。考生须空腹参检,体检前几天忌饮酒,忌食火锅等过分刺激食品,忌服药物,以免影响体检结果。

体检时考生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原件。


附表:1、2010年曲靖市法院系统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2、2010年曲靖市检察院系统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3、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样式)

4、基层工作经历证明(样式)

5、考生放弃面试申请表 

点击此处下载以上5个附表

中共曲靖市委组织部

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

曲靖市人民检察院

二○一○年七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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