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人大常委会机关2010年在全省范围内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2010-07-08来源:云南省人大常委会机关

根据《云南省州市以上机关公开选调公务员试行办法》的规定,经省委组织部批复同意,云南省人大常委会机关面向全省公开选调10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调岗位及人数

省人大民族委员会办公室工作人员1名;

省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办公室工作人员1名;

省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办公室工作人员1名;

省人大法制委员会、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工作人员1名;

省人大常委会农业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工作人员1名;

省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工作人员1名;

省人大常委会外事华侨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工作人员1名;

省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预算审查监督处工作人员1名;

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行政处工作人员1名;

省人大常委会研究室办公室工作人员1名。

二、选调范围

省、州(市)、县(市)、乡(镇)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管理的在职正科级及以下职务工作人员。

三、选调资格和条件

除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云南省州市以上机关公开选调公务员试行办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下列条件和资格:

(一)思想政治素质好,事业心责任感强,热爱人大工作,廉洁自律;

(二)工作满5年以上,历年公务员年度考核等次均为称职以上;

(三)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四)年龄在40岁以下(1970年8月1日后出生);

(五)身体健康;

(六)各选调岗位的具体要求(详见附表1《云南省人大常委会机关公开选调公务员岗位要求说明书》)。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参加公开选调:

1、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处理的;

3、其它不宜办理转任情形的。

四、报名办法

报名采取个人自愿报名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

(一)符合选调条件的人员须由现工作单位出据加盖公章证明一份(内容包括是否同意报考及证明出生年月日、参加工作年限、文化程度、历年公务员年度考核等次情况);

(二)报名时须交加盖组织人事部门公章的《云南省人大常委会机关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登记表》纸质表格1份(并附电子版),每人限报1个岗位;

(三)交验身份证、毕业证、公务员登记表或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登记表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近期免冠半寸彩色照片5张(宽28m m×42 m m),复印件须注明“与原件相符合”并加盖组织人事部门公章。

报名时间:2010年8月2日至4日。

上午9:00-11:30  下午3:00-5:30

报名地点:云南省人大代表服务中心一楼大堂(昆明市国防路136号)。

若选调岗位与符合该岗位报名条件人数比例低于1:5,则取消该选调岗位。

五、选调程序

按照发布公告、公开报名、资格审查、笔试和面试、体检和考察、确定人选及公示、办理审批和调入手续等程序进行。

1、笔试。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主要测试报名者履职所必备的基本素质和能力。考试时间、地点在准考证上注明。

2、面试。笔试结束后,按选调岗位和面试人选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并在省委组织部网站和省人大网站公布。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3、笔试、面试采取百分制计分。参考人员的总成绩由笔试成绩占40%和面试成绩占60%计算。

根据参考人员总成绩,按选调岗位和体检人选1:2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合格者列为考察对象。根据考察情况,确定拟调入人选。

六、其他事项

(一)公开选调的有关信息通过省委组织部网站(www.cpp.yn.gov.cn)或云南人大网站(www.srd.yn.gov.cn)发布。

(二)报考人员,凡有弄虚作假行为,一律取消选调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公开选调工作的全过程接受组织监督、群众监督、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工作人员如有违反选调纪律的,要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以上时间如有变动,请注意有关公告,或登陆省委组织部网站、云南人大网站查询。

联 系 人:段卫霞  安室翰

联系电话:18987178361、18987178362

附表:1、《云南省人大常委会机关公开选调公务员岗位要求说明书》


2、《云南省人大常委会机关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请点击下载

云南省人大常委会机关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岗位要求说明书

岗位代码 选调岗位 岗位性质 岗位分类 选调人数 年龄要求 学历要求 学位要求 参加工作年限要求 身份要求 政治面貌要求 其它选调条件
  民族委员会办公室 行政 公务员 1 40岁以下 法律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5年以上工作经历 公务员 从事民族宗教工作、有较强写作能力,在同等条件下少数民族优先。
  内务司法委员会办公室 行政 公务员 1 40岁以下 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5年以上工作经历 公务员 具有法律专业知识和一定的司法实践经验(通过国家司法考试获得法律职业资格A证者优先。
  财政经济委员会办公室 行政 公务员 1 40岁以下 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5年以上工作经历 公务员 熟悉财政经济和法律工作,有较强的文字综合能力。
  法制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行政 公务员 1 40岁以下 法学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5年以上工作经历 公务员 从事法律工作3年以上(从事立法工作的优先),有较强的文字能力,有一定的调研、分析能力。
  农业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行政 公务员 1 40岁以下 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5年以上工作经历 公务员 熟悉农业、农村工作,有一定的文字能力。
  教科文卫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行政 公务员 1 40岁以下 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5年以上工作经历 公务员 有较强地文字写作能力
  外事华侨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行政 公务员 1 40岁以下 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5年以上工作经历 公务员 具有侨界身份或具有外事侨务工作经历。
  预算工作委员会预算审查监督处 行政 公务员 1 40岁以下 财税、预算、审计或经济法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5年以上工作经历 公务员 从事财税、预算、审计或经济法方面工作满5年以上,有一定调研分析能力和较强文字写作能力。
  办公厅行政处 行政 公务员 1 40岁以下 会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5年以上工作经历 公务员 有会计从业资格证,熟悉财务软件和电脑操作
  研究室办公室 行政 公务员 1 40岁以下 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5年以上工作经历 公务员 具有起草各类重要文稿的经验,在国家、省级报刊公开发表过理论文章,有较强的文字表达能力和调查研究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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