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蓬江区2014年下半年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14-09-26来源:蓬江区人事人才公益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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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粤府令第139号)和《江门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意见》(江人社发〔2010〕573号)精神,现就江门市蓬江区2014年下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招考条件

(一)报考岗位

具体见《江门市蓬江区2014年下半年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专业要求参考《广东省2014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

(二)招聘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6、具备招考岗位所需资格条件,其中年龄的计算:

30周岁以下是指1983年9月25日后出生;

35周岁以下是指1978年9月25日后出生;

40周岁以下是指1973年9月25日后出生;

45周岁以下是指1968年9月25日后出生。

(注:应届毕业生不设年龄限制)。

7、与用人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人事、财务、审计、纪检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与从事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的负责人员及其工作人员有上述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8、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得应聘。

(三)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分“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应届毕业生”指在2014年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不含2013年及2013年以前暂缓就业毕业生),且须于2014年9月30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社会人员”指除应届毕业生外,已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人员(须于报名之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以应届毕业生身份报名的,必须使用最高学历专业报名;社会人员可用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学历专业报名。港澳学习、留学归国人员应聘的,报名时毕业未满1年的视为应届毕业生,已满1年的视为社会人员。“工作经历”的截止时间为2014年9月25日。

二、招聘程序

(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公告;

(二)考生按公告要求上网报名;

(三)考生按指定时间、地点参加笔试、资格复审和面试

(四)择优选拔拟聘用人员进入体检、考察环节;

(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

(六)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相关试用手续。

三、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2014年10月15日9:00时至17日16:00时

(二)报名方式:

采用网上报名方式,报名系统24小时开通,报名页面从“江门市人事考试院网站”(http://www.jmkszx.com)进入。应聘者须严格按照招聘公告要求和网上报名系统的指引进行网上报名。具体流程如下:

登录相关网站---阅读应聘相关文件---注册用户---阅读网上报名协议---网上填表(简体字)---选择岗位报名---接受用人单位网上审核---确认通过审核---打印报名表(须双面打印,资格复审时时使用)---完成报名。

(三)报名要求

1、应聘者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不能用新、旧版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如对所报岗位要求不清楚的,应聘者可在正式报名前向用人单位咨询。

2、应聘者要践行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在规定时间内向用人单位提交报名资料,所提交材料应当真实、全面、准确。对学习和工作经历栏目,应按时间先后顺序,从高中开始,填写何年何月至何年何月在何地、何单位工作学习、任何职。对大学期间的学习经历,须填写清楚学校、院系、专业名称。为方便用人单位审核是否构成回避关系职位,家庭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不得漏填,以免影响审核。

(四)资格初审

招聘资格初始审核由用人单位负责。用人单位于2014年10月15日9:00时至17日18:00时期间,通过网络对应聘者填报资料提出是否同意应聘的审核意见。审核期间发现问题的,用人单位将与应聘者联系。如应聘者提供虚假材料,或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应聘资格的,一经查实,由用人单位告知应聘者取消应聘资格。

已通过用人单位资格审核的应聘者,可打印报名登记表,且不能对报名资料作任何修改;没有通过用人单位审核的应聘者,可在规定的报名截止时限内改报其他岗位,在截止报名后没通过审核的应聘者不能重新报名。

(五)打印准考证

应聘者须于2014年10月22日上午9:00时至10月25日上午9:30登录网站报名系统打印笔试准考证。准考证是应聘者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遗失不补。应聘者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证件不齐者,不得参加考试。

四、组织考试

招聘实行竞争性选拔考试,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或技能测试)。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或技能测试)成绩占50%。考试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

(一)笔试

1、笔试时间、地点。时间为2014年10月25日(星期六)上午9:30—11:00,具体地点详见准考证。应聘者应按准考证上的要求依时到指定地点参加笔试。

2、笔试内容。按岗位分类设置为A、C类。

A类为通用性公共管理岗位,考试内容为政治、法律、公文处理与写作、职业能力测试等公共基础知识。

C类为卫生技术类岗位,考试内容为卫生法律、法规、职业道德、生理学、病理学、药理学、解剖学或护理学等医学综合知识。

3、笔试成绩。笔试满分为100分,通过笔试确定面试人选的岗位,笔试合格分数线为50分。成绩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

(二)面试

1、面试对象。通过笔试确定面试人选的岗位,按同岗位应聘人员笔试成绩由高到低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

2、组织实施。面试由区人社局和用人单位共同组织实施,面试时间、地点、方式另行通知。

3、面试前资格复查。面试前,用人单位须对应聘者资格进行复审,复审时间地点由用人单位确定后通知应聘者。复审时,应聘者须向用人单位提交以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

(1)内地居民身份证、户口本、计划生育证明、无犯罪记录证明、报名登记表;

(2)招聘岗位有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资格、技能等级及其它方面要求的,应聘者须提供相关证书或证明材料;港澳学习、国外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及我驻外使领馆开具的证明材料;学历证、学位证缺失的,应聘人员应提供江门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开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3)招聘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应聘者须同时提供相关工作经历的单位证明、劳动合同(或工作协议)、社会保险参保缴费证明等材料。应聘者为国有单位正式员工,或为2013年应届毕业的定向生、委培生的,应提供现工作单位或委培、定向单位、所在院校同意应聘的书面证明。

4、面试成绩。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成绩应于面试结束后当场向应聘者公布。

(三)综合成绩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综合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

五、体检

(一)体检对象

在综合成绩合格的人员范围中,按同岗位应聘人员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排序及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人选。人选名单将于面试结束后的10个工作日内连同综合成绩一并由区人社局公布。

(二)体检工作要求

体检工作由用人单位在面试后的10个工作日内统一组织到指定的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表由区人社局统一发放。体检程序、项目、纪律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规定执行,体检标准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法律、法规、规章或国家行业主管部门有统一规定体检标准的,从其规定。在体检过程中,如出现上述文件尚无明确规定的,用人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可参考《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执行。体检完成后,如视力、听力、血压、心率4个项目初次体检不合格的,应聘者如有异议应当场提出复检要求,并在当天统一安排复检,最多可复检2次,当天体检结束后,不再安排复检。如体检医院对其它体检项目未能作出体检合格结论的,应聘者在接到体检结论之日起3日内可向用人单位提出复检的书面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六、考察

用人单位须对通过考试且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规定执行。

七、递补

出现以下情形的,用人单位可在考试成绩合格的同岗位应聘者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人选:

(一)面试人选不进行资格复审、复审不合格或放弃面试的;

(二)体检人选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

(三)考察人选不合格被淘汰,或考察合格人员放弃录用机会的。

是否递补人选由用人单位提出意见,并书面报区人社局。

八、资格复查及公示

体检、考察工作最迟于2015年2月底前完成,完成后由区人社局对拟聘用人员进行资格复查。复查发现应聘者的真实情况与公告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聘用资格;如发现虚假材料,或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应聘资格的,取消聘用资格,三年内不得参加江门市(区)组织的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经区人社局复审通过的拟聘用人员名单,由区人社局在上述网站公示,公示时间7个工作日。

九、试用及聘用

对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由区人社局发出同意聘用通知。聘用人员持聘用通知书办理报到、关系及档案迁移、聘用合同签订等手续。聘用后,由用人单位组织试用,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一般为3个月;情况特殊的,可以延长,但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被聘用人员为大中专应届毕业生的,试用期可以延长至1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聘用合同规范样式由区人社局提供。考生聘用后用人单位不提供住宿,须考生自理。

十、监督管理

应聘者、用人单位和有关工作人员有违反原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省政府《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省政府第139号令)、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关于印发〈江门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意见〉的通知》(江人社发〔2010〕573号)行为的,应追究责任。监督举报受理部门及电话:区人社局公务员管理办公室0750-8222871、0750-3412698。

十一、其他

(一)本次招聘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任何以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

(二)招聘政策咨询由区人社局公务员管理办公室受理,电话为0750-8222871、0750-3412698。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由市人事考试院受理,电话为0750-3873700、0750-3873723。

江门市蓬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9月25日

附件1:江门市蓬江区2014年下半年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附件2:广东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2014年版)

更多信息请查看广东省事业单位招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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