弥渡县人民检察院 弥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招聘合同制检察办案辅助人员考试等相关事宜的公告
弥渡县人民检察院合同制检察办案辅助人员招聘报名工作已于2014年9月12日结束。现将考试等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资格审查情况
经资格审查,报名人员均可参加笔试,请参加笔试人员持身份证按时参加。
二、考试
考试分为两部分,笔试和面试,合计200分。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导,县纪委派出政法部门纪工委全程监督。
1.笔试(100分)。主要测试政治理论、法律基础知识、写作能力等。
笔试时间:2014年9月23日上午8:30-10:30
笔试地点:县委党校
笔试成绩于2014年9月23日上午11:30公布。
2.面试(100分)。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照1:2比例确定进入面试。如果比例不足1:2,则划定最低分数线从高到低确定进入面试人员。面试以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限时15分钟。
面试时间:2014年9月23日下午14:30-17:30
面试地点:县委党校
3.综合成绩。按笔试、面试成绩加权计算。即:综合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综合成绩,如出现综合成绩并列,按面试成绩确定体检人选。
三、体检与考察
根据笔试和面试的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考察由县检察院组织实施。
四、确定拟招聘人员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由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会议研究决定拟招聘人员。
五、公示
按有关规定对拟招聘人员进行公示。
六、聘用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招聘的,按有关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弥渡县人民检察院
弥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