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润人社事招公告〔2014〕3号
根据《镇江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镇办发〔2012〕24号)文件精神,结合岗位空缺情况和优化卫生人才队伍结构需要,经研究决定,润州区卫生系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6名卫生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对象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年龄一般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8年9月30日至1996年9月30日期间出生),部分岗位对年龄有明确要求的,从其要求。年龄、工作经历等计算的基准日期为2014年9月30日(毕业生在校期间的实习、勤工助学等不列入工作年限);
(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四)具备良好的品行;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要求;
(六)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七)招聘岗位、人数和所要求的学历、专业等资格条件和其他相关要求,详见《镇江市润州区卫生系统事业单位2014年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附件一,下简称岗位表)。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以及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不得应聘。
二、应聘报名
(一)报名时间和地点
凡符合报名条件者于2014年9月19日—9月22日(星期六、星期日不休息)上午9:30-11:30,下午14:30-17:30,在镇江市润州区卫生局(以下简称区卫生局)人事科报名。地点:润州区三茅宫御桥路一号,联系电话:85918228,徐沛。
(二)报名手续
应聘者对照报名条件,提供所需的身份证件、学历、学位证书、资格证书等应聘岗位所需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填写《镇江市润州区卫生系统招聘报名登记表》(附件二),下载网址:镇江市润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区人社局)网站(www.rzrsld.gov.cn,下同)或镇江市人事考试考工网站(http://www.zjrsks.com.cn,下同)一式二份、交二寸证件照三张、缴纳笔试费100元。
(三)资格审查
报名时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者须对照报考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如实填写登记表的各项信息。报名时由区卫生局进行资格初审,面试前由区人社局进行资格复审,复审时如发现不符合应聘岗位所应具备的资格条件,或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取消面试资格。
((四)核减或取消岗位
报名结束次日,区卫生局汇总填写《镇江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情况汇总申报表》,报区人社局备案。各岗位未达到规定开考比例的,将在区人社局网站发布公告,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应聘被核减或取消岗位的人员可在2014年9月24日(星期三)上午9:30—11:30,下午14:30—17:00,到区卫生局人事科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三、考试方式及内容
考试由专业知识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组成。招聘考试(考核)工作方案由区卫生局制定,经区人社局核准同意后,区卫生局统一组织实施,区纪检监察机构对本次招聘工作实施全过程监督。
(一)专业知识笔试。笔试内容为本学科专业知识,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笔试采取百分制,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各岗位招录计划数3倍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末位同分则一并进入面试)。笔试时间初定为2014年9月27日。参加笔试者请于2014年9月26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30)到区卫生局人事科领取准考证。笔试成绩、入围面试人员的名单及面试相关要求在笔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公布。
(二)面试。面试内容为招聘岗位所必需的综合素质、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面试采取百分制,成绩当场通知考生。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区人社局网站上公布面试及考试总成绩。
(三)总成绩计算。按专业知识笔试和专业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笔试成绩以50分为最低合格线,低于50分不得入围面试;考试总成绩以60分为最低合格线,达不到最低合格线者不予录取。面试没有形成竞争的岗位,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
考试时间、地点如遇特殊情况需要调整,将在润州区人社局门户网站另行发布公告。
四、体检和考察
在考试合格分数线内的人员,按各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考察的人选。如招聘岗位人数末位出现总成绩同分,以面试成绩高者入围;如面试成绩也相同,则加试确定名次。体检、考察工作由润州区卫生局参照普通公务员录用体检和考察标准组织进行,报区人社局备案,体检工作原则上在总成绩公示结束后一周内完成。因体检、考察不合格以及弃权出现缺额时,从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序进行递补。
五、聘用办法
体检和考察合格后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后,办理聘用手续(代码为02、05、06的岗位,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由应聘人员根据个人意愿自主选择聘用单位)。由单位与拟录用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拟聘用考生与其他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考生本人自行负责处理。拟聘用人员在聘用名单公布后1个月内,未到单位报到并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六、纪律监督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监督。区卫生局监督电话:0511-85906588,区人社局监督电话:0511-81988369。
润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润 州 区 卫 生 局
二0一四年九月十一日
镇江市润州区卫生系统事业单位2014年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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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市润州区卫生系统招聘报名登记表.doc》来源于润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最近更新2014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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