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湖北省新录用公务员被取消录用后人事档案关系如何转移待遇有何变化
2014-09-12来源:易贤网

问:2014年湖北省新录用公务员被取消录用后人事档案关系如何转移?待遇有何变化?

答:新录用公务员被取消录用后,自批准之日的次月起停发工资。在九十日内重新就业的,应当在就业单位报到后三十日内,按照干部人事档案转递的有关规定,将档案转至有关的组织人事部门保管;在九十日内未就业或者重新就业单位不具备保管条件的,按照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转递档案。社会保险待遇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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