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施甸县公开选聘第一完全中学校长实施方案
2010-07-01来源:施甸人民政府

为深化教育改革,加强校长队伍建设,建立一支能够适应现代教育管理的高素质校长队伍,不断优化学校管理,提高办学质量,办人民满意的教育,经中共施甸县委、施甸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公开选聘施甸县第一完全中学校长。为认真组织实施好选聘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化教育综合改革,建立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选人、用人机制,促进校长队伍专业化建设,提升教育教学质量,推动教育健康持续发展,努力办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招聘范围

面向全市公开招聘。

三、招聘职数

校长1人。

四、公开招聘的基本条件及资格

(一)基本条件

1、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良好的品德,具有履行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和政策理论水平,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及教育科研能力,热爱教育事业。

2、具有开拓创新精神,有胜任学校管理的文字工作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

3、有严守纪律,公道正派,清政廉洁的品质;有默默无闻,无私奉献的敬业精神;有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

4、坚持和维护党的民主集中制,有民主作风,有全局观念,善于团结同志,包括团结与自己有不同意见的同志。

(二)任职资格

1、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2、身体健康,男性年龄在50周岁以下,女性年龄在45周岁以下(年龄截止2010年7月5日止)。

3、从事教育工作或教育行政管理工作5年以上,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4、在中学或中等职业学校担任过二级班子及以上职务2年以上,在中心学校担任过校长职务3年及以上,在党政部门担任过副科及以上职务3年以上(任职时间截止2010年7月5日止)。

五、任期、待遇及管理

(一)任期:校长每届任期为三年。聘任期满后由教育改革和发展领导小组经考核决定是否续聘。

(二)待遇:校长在任期内实行绩效工资制,每年根据考核结果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任职后按本人专业技术职务享受工资待遇,每年经考核在完成任期目标的前提下,在享受正常待遇的基础上给予一次性奖励,奖金7万元。奖励办法按照《施甸县2010—2013学年度高考教学质量奖励办法》实施。

(三)管理:校长任期内实行目标管理,教育改革与发展领导小组每年按任期年度目标对校长进行考核,三年届满按任期总目标进行考核。考核为优秀的可连聘连任。

校长三年任期目标:

1、校长任期内必须全面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按规定开齐课程、开足课时,兼课、听课达到规定要求。

2、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认真落实“减负”工作,规范收费行为。

3、多渠道筹集资金,积极改善办学条件,三年任期内学校建设有明显的改善,积极创造条件,做好申报一级二等完中工作。

4、不断发展高中教育,扩大办学规模。任期内完成普高年度招生计划;毕业班毕业率达98%以上。

5、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每年公用经费安排用于教师培训的比例不得低于5%。每个学科必须有学科带头人,学校骨干教师必须占学校专任教师总数的30%。初中教师学历合格率达100%,高中教师学历合格率达98%以上。

6、不断提高教育质量,高考上线率达94%以上,重点上线率达10%以上,600分以上人数不低于4人,初中中考毕业率达100%,优秀率达40%。

7、聘期内无学校承担的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发生。

8、聘期内党风廉政建设考核为合格以上,学校教职工无违纪违法现象发生。

六、选聘的办法及程序

(一)选聘办法

1、公开选聘工作在县教育改革与发展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按干部管理权限,由县委组织部、人事劳动局、教育局、纪委监察局等部门共同负责组织实施。

2、校长拟任人选经笔试、面试、组织考察、公示等程序后产生,校长由县人民政府发文任命。

3、学校副校长,由校长差额提名,经民主测评、组织考察后由县人民政府发文任命,副校长由校长聘任。学校二级班子由学校组织以民主推荐的方式确定拟任人选,经教育局审核后报县人民政府备案,由教育局发文、校长聘任。

(二)选聘程序

1、在县电视台及施甸县人民政府网子网站上发布选聘公告。

2、报名:报名者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以自我推荐、民主推荐、组织推荐的方式进行,报名人数须不少于5人。

报名时间:2010年7月5日—9日(报名时间截止到7月9日下午17:00时)。

报名地点:施甸县教育局党员活动室。

报名时须填写《施甸县公开选聘一中校长报名登记表》,本人需提供免冠一寸照片2张,身份证、毕业证、专业技术职务证书、教师资格证及获奖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报名5日内需提交治校陈述书一式10份。县外教师担任职务的,需提供单位任职的文件复印件或证明。报名以现场报名为主,县外人员可先电话报名,但必须在规定时间提供相应的证书及材料(详情可登陆施甸人民政府网http://www.ynsdgov.cn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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