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美大学2014年艺术类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2014-09-09来源:集美大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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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省份 专业名称 层次 科类 计划数
北京市 动画 本科 艺术(文) 4
河北省 音乐表演 本科 艺术(文) 6
视觉传达设计 本科 艺术(文) 6
山西省 音乐表演 本科 艺术(文) 8
视觉传达设计 本科 艺术(文) 3
环境设计 本科 艺术(文) 5
内蒙古 视觉传达设计 本科 艺术(文) 4
江苏省 视觉传达设计 本科 艺术(文) 4
浙江省 音乐表演 本科 艺术(文) 7
视觉传达设计 本科 艺术(文) 4
安徽省 音乐表演 本科 艺术(文) 4
动画 本科 艺术(文) 5
视觉传达设计 本科 艺术(文) 4
福建省 音乐表演 本科 艺术(理) 3
本科 艺术(文) 7
音乐学 本科 艺术(理) 30
本科 艺术(文) 60
美术学(师范) 本科 艺术(理) 20
本科 艺术(文) 50
环境设计(景观设计方向)(闽台合作项目) 本科 艺术(理) 10
本科 艺术(文) 20
山东省 动画 本科 艺术(文) 3
环境设计 本科 艺术(文) 5
河南省 音乐表演 本科 艺术(文) 9
动画 本科 艺术(文) 5
视觉传达设计 本科 艺术(文) 5
湖北省 动画 本科 艺术(文) 3
环境设计 本科 艺术(文) 5
湖南省 音乐表演 本科 艺术(文) 8
动画 本科 艺术(文) 3
环境设计 本科 艺术(文) 5
广东省 音乐表演 本科 艺术(文) 4
重庆市 音乐表演 本科 艺术(文) 3
四川省 音乐表演 本科 艺术(文) 6
动画 本科 艺术(文) 4
陕西省 环境设计 本科 艺术(文) 4
甘肃省 动画 本科 艺术(文) 3
环境设计 本科 艺术(文) 6

录取规则

1、面向福建省招生的艺术类专业实行文理兼招。专业考试成绩为福建省统考成绩。录取时从文化考试和专业考试均达到福建省艺术类省定控制线的进档考生中,按综合分从高到低进行排序预录取,对不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进行退档,再由省考试院匹配、确认录取结果。我校综合分折算方法为:

(1)美术类专业

美术学:综合分=专业成绩×2.5×0.6+文化成绩×0.4

环境设计(景观设计方向):综合分=专业成绩×2.5×0.7+文化成绩×0.3

(2)音乐类专业(音乐学、音乐表演):综合分=专业成绩×2.5×0.7+文化成绩×0.3

若综合分相同,艺术(文)考生按照文化总分、语文、文综、数学、英语依次进行排序;艺术(理)考生按照文化总分、数学、理综、语文、英语依次进行排序。

2、面向省外招生的艺术类专业只招收艺术(文)考生(艺术不分文理的省份除外)。专业考试成绩为考生所在省份艺术类专业省级统考成绩。录取时从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均达到所在省艺术类省定控制线的进档考生中,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录取。若专业成绩相同,按文化总分、语文、文综、数学、英语依次进行排序,从高到低录取;专业间不设级差。

对高校艺术类专业录取有专门规定的省份,按该省的相关规定执行。

更多信息请查看录取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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