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丰顺县2014年社会认定教师资格工作的通知
2014-09-03来源:从化市教育局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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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梅州市教育局《关于2014年开展面向社会认定教师资格工作的通知》(梅市教人[2014]24号),为确保我县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顺利进行,请各校按省、市文件精神认真贯彻执行,及时将开展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有关事项和要求向社会宣传、公布。现将有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教师资格认定网上报名时间:9月20日凌晨至9月30日凌晨,网上报名网址为“广东省教师资格网”(http://jszg.gdhed.edu.cn)的“网上报名”栏。申请人需在教育局规定的时间确认报名信息并完成普通话测试、教育学和心理学补修及体格检查等。

二、现场确认:

现场确认时间:10月8日—10月10日(在编教师由学校统一确认)其中:

10月8日:审核幼儿园教师资格和小学教师资格;

10月9日:审核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10月10日:审核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

确认地点:丰顺县教育局人事股。

现场确认时间内申请人应提交以下相关认定材料:

1、申请人应提交的基本材料: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2份(A3纸双面打印);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符合相应条件的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4)体格检查合格证明;

(5)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6)《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1份;

(7)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或当地人才交流中心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非在编正式教师需提供);

(8)近期小1寸免冠半身正面照片1张(与贴在申请表和体检表上的照片同底,照片统一点贴在身份证复印件空白处)。

2、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及虽有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学历但与申请认定的教师资格种类学历要求不一致的申请人,需提供学习相应层次教育学、心理学课程的合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3、除在编正式教师外,其他申请人需提供由广东省教育厅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学历鉴定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4、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需提供专业技术职务证书或工人技术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在编教师有所有复印件均由原学校审核盖章、审核人签名。申请人任教于完中或九年义务教育学校的,需由学校出具其任教年级及任教学科证明。

三、认定费用:根据广东省物价局《关于教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粤价函〔2010〕814号)规定,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包括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申请与学历不对应层次教师资格的人员)须缴费240元。认定费用现场确认时一并缴交。

四、体检:按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进行体检。

1、体检地点:丰顺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即县防疫站)。

2、体检时间:10月7日――10月10日。

五、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教学能力测试时间初定10月中旬,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更多信息请查看广东省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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