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印刷学院2014年美术类本科专业录取规则
2014-09-03来源:北京印刷学院网

2011-2013年录取规则

1.文化考试成绩达到生源所在地艺术类本科线(无生源地艺术类本科线或者线低于当地二本线65%的,按照当地二本线的65%折算)

2.生源地省市艺术统考合格

3.专业一试成绩合格

4.根据“专业二试成绩占60%、文化成绩占40%的加权综合分”录取

综合分=( 校考专业成绩 ×60 + 文化成绩 ×40)
校考专业合格线 生源地艺术类本科线

无生源地艺术类本科线或者线低于当地二本线65%的,按照当地二本线的65%折算)

5.根据专业需要,参考高考单科成绩

6.录取时不分文理,根据考生高考志愿,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录取

7.专业校考成绩全国前20名第一志愿报考我校,文化课达到我校要求的分数线,不参加综合分排队,即予录取。

2014年新的录取规则

1.文化课成绩达到教育部规定的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

2.生源地省市艺术统考合格;

3.校考专业课成绩合格;

4.根据综合分录取:

综合分=( 校考专业成绩 ×100 + 文化成绩 ×100)
校考专业合格线 生源地本科一批线

5.录取时不分文理,根据考生高考志愿,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录取;

6.校考专业课成绩全国前20名考生第一志愿报考我校,文化课成绩达到我校要求的分数线,不参加综合分排队,即予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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