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2014年新疆公务员哪些人员不能报考?
答:此次招考公务员,下列人员不能报考:
1.自治区统一选派到乡镇工作未满6年服务期的在职公务员;
2.现役军人;
3.录用未满3年的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以及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5.被公务员主管部门依据《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认定有违纪行为未满处理期限的人员;
6.公务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7.曾经在公务员试用期内因违纪违规、考核不合格未满5年的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到岗、录用后因离职等原因被取消公务员录用资格未满3年的人员;
8.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此外,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与招录机关公务员有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所列情形的职位。
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规定:“公务员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在同一机关担任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职务或者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务,也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职务的机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和财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