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注重从基层一线培养选拔干部”精神,按照《关于注重从基层和生产一线选拔党政领导机关干部的意见》(中组发〔2009〕2号)和《内蒙古自治区公务员公开遴选实施细则(试行)》(内组发〔2013〕11号)的要求,经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同意,自治区党委宣传部决定组织开展2014年内蒙古自治区互联网信息办公室遴选工作人员工作。为确保公开遴选工作顺利进行,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坚持党管干部原则,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坚持注重实绩、群众公认,全面准确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方针,采用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选拔方式,建立来自基层的干部培养选拔机制,优化自治区直属机关干部队伍来源和经历结构,努力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
二、遴选单位和职位
本次公开遴选单位为内蒙古自治区互联网信息办公室,遴选职位为主任科员及以下职务层次的职位。(详见《2014年内蒙古自治区互联网信息办公室遴选工作人员职位表》)
三、报考范围和条件
(一)报考范围:
盟市级及以下机关(单位)中已进行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人员。
自治区直属机关设在地方的单位(包括垂直管理单位、派出单位等)符合上述条件的也可报考。不包括中央垂直管理单位和中央机关设在地方的单位。
(二)报考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2年以上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经历。
这里的“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县(市、区、旗)、苏木、乡镇(街道)党政机关(参公单位),嘎查、村(社区)组织或嘎查、村(居)委会,以及各类企业、事业单位工作过。军队转业干部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基层工作经历可累计计算。
全日制教育考生在校期间的实习、社会实践经历,不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14年8月17日。
3.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4.具有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职经历。
5.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6.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8年8月18日后出生)。
7.职务为主任科员及以下(包含科级领导职务)。
8.身体健康。
9.符合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尚在新录用公务员(参照公务员)试用期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程序
(一)报名
本次公开遴选报名采取报考者个人自愿并经组织推荐方式进行,报名时间为2014年8月18日9:00至8月23日17:00。具体步骤如下:
1.报考者登陆内蒙古人事考试信息网(http://www.impta.com)进行网上报名,按照要求填写报考信息。报考者在填写个人简历时,须完整填写大学经历(填写上学起止年月,所读大学院系、专业)和工作经历(工作起止年月,工作单位、所从事工作、职务等),时间不得间断或空缺。不按照要求填写的,将不予审核通过。
2.报考者上传本人近期2寸正面免冠证件照(照片格式应为jpg格式,20Kb以下)。
3.报考者如实填写报考信息后,应反复核对所填每一项信息均准确无误后点击提交。提交信息后,下载打印自动生成的《2014年内蒙古自治区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公开遴选审批(备案)表》(以下简称《遴选审批表》),并认真核对每一项信息,发现错误的请及时修改(特别提醒报考者:姓名和身份证号提交后将无法修改,其他信息在资格审查通过后也将无法修改)。
4.报考者将《遴选审批表》按干部管理权限报工作单位或组织人事部门审核盖章。
5.报考者将审核盖章后的《遴选审批表》传真至指定传真号进行审核,传真电话详见《遴选职位表》。
需要注意的是,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以上报名步骤的,视为放弃报名资格。每位报考者限报一个职位,多报无效,并须持身份证报名和参加考试。报考者应仔细阅读遴选简章,所填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规范,凡弄虚作假者,将取消遴选资格。
(二)查询资格审查结果
审核部门收到报考者传真的《遴选审批表》后,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查,并通过报名系统反馈资格审查结果。报考者可于2014年8月19日9:00至8月24日17:00期间登陆报名系统查看资格审查结果。对只进行网上填报,未传真《遴选审批表》的报考者,将不予进行资格审查。
(三)报名确认
通过审查的报考者登陆网站查询报名结果,并通过网上支付工具,于2014年8月20日9:00—8月25日17:00期间登陆内蒙古人事考试信息网缴纳笔试考务费用100元/人,即完成报名确认,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四)职位改报
报名截止后,报考人数与职位遴选计划人数的比例达到5:1,方可开考。达不到规定开考比例的,取消遴选计划或相应减少遴选职位计划数。因遴选职位取消或减少计划的报考者,可于2014年8月27日9:00—17:00改报其他职位。对放弃改报职位或改报职位不成功的,予以退费。
(五)打印准考证
2014年9月8日9:00至9月13日12:00间,通过报名确认的报考者可登陆内蒙古人事考试信息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A4纸)。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面试分别为100分,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总成绩的50%,总成绩满分为100分。
(一)笔试
1.笔试科目与内容。笔试为一科,提供蒙文、汉文两种试卷,选择汉文试卷的必须汉文答题,选择蒙文试卷的必须用蒙文答题,其中报考蒙汉兼通岗位的考生笔试时需使用蒙文试卷并用蒙文答卷,考试中不按照要求文字作答,按零分处理。笔试主要测试报考者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专业业务能力等综合素质,笔试满分均为100分。笔试不划定复习范围,不指定参考书目。
2.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为2014年9月13日(星期六)上午9:00—12:00。考试地点设在呼和浩特,详见准考证。报考者需持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3.成绩查询。笔试结束后及时关注内蒙古人事考试信息网查询笔试成绩。
(二)面试
1.面试公告。报考者可于2014年9月下旬登陆内蒙古人事考试信息网,查看面试公告及相关通知。
2.资格复审。面试前对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并在内蒙古人事考试信息网进行公布。入围面试人选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则一并进入面试。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携带包括本人身份证、《公开遴选审批表》、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公务员登记表》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和任职文件复印件,近期同底免冠2寸照片三张等,到指定的地点进行资格复审,超时不予审理。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发放面试准考证。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依次递补符合条件者参加资格复审和面试,递补只进行一次。
3.面试形式。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考生可选择蒙语或汉语答题,其中报考蒙汉兼通岗位的考生需使用汉语答题,不按照要求语言作答,成绩按零分处理。面试主要测试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满分为100分。
4.总成绩计算。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按照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的方法计算考生考试总成绩,折合总分为100分。若考试总成绩相同时,名次排列采取以下办法解决:若2名以上报考者笔试、面试合计总成绩相同时,报考者名次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排列;若笔试和面试的成绩都相同,则报经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同意后加试一场面试,报考者名次按加试的面试成绩排列。
五、体检和考察
面试结束后根据报考者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体检和考察人选与遴选名额的比例为2:1。总成绩仅作为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人选的依据,不作为最后确定遴选人员的唯一依据。
(一)体检。体检在指定的体检机构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规定执行。进入体检的人员因体检不合格而造成考察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经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同意,将从报考该职位进入面试的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递补人选。
(二)考察。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公开遴选职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德的情况、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考察对象所在机关要积极支持和配合考察组工作,客观真实地反映考察对象的实际情况。
六、公示、考察期和办理相关手续
(一)公示。自治区党委宣传部综合分析被考察人员考试成绩、考察情况和体检结果,按照人岗相适的原则和职位需求,集体研究择优确定拟任职人员,报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审核同意后,在内蒙古人事考试信息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任用的,进入岗位考察期;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公开遴选资格。
(二)岗位考察期。拟任职人员的岗位考察期为3个月。考察期内,由自治区党委宣传部对拟任职人员进行考察。考察期不合格的,取消公开遴选资格,回原单位工作。参加公开遴选的公务员和工作人员在考察期内,原单位不得解除其工作关系和调整其职级。在公示、岗位考察期阶段出现缺额的,可在考察、体检合格人员范围内择优确定递补人员,并进行公示和岗位考察。
(三)办理相关手续。考察期满合格的,报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审批备案后,办理调动和任职手续。
七、其他
(一)对考生的资格审查贯穿遴选工作全过程,在遴选的任何阶段及岗位试用期间发现考生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其遴选资格。报考者在遴选过程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不同情况分别给予考试成绩无效、取消遴选资格、不得参加遴选考试、通报批评、处分等处理。
(二)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假借公务员遴选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
遴选审批表传真电话:
0471—4811340、4811367
政策咨询电话:
0471—4812643、4811340
技术咨询电话:
0471—6287995
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宣传部
2014年8月18日
附件:2014年内蒙古自治区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参公单位)遴选工作人员职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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