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人社事招公告核[2014]84号
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充实淮阴师范学院人员队伍,优化人员结构,江苏省教育厅直属事业单位淮阴师范学院(全额拨款)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热爱教师岗位,愿意为学校事业发展不断贡献力量;教授年龄要求在45周岁以下(1969年1月1日以后出生),学科带头人、学术带头人等特殊高层次人才年龄要求在50周岁以下(1964年1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要求在40周岁以下(1974年1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要求在35周岁以下(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5、应聘者均须有国家认可的学历及相应学位,且必须与所需专业相对应;
6、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苏人社发[2012]418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报名
(一)报名时间、方式、地点
报名时间:2014年8月19日至2014年8月31日,报名方式和报名地点:①邮寄报名(邮寄地址:江苏省淮安市长江西路111号淮阴师范学院人事处,邮政编码:223300);②现场报名(地点:江苏省淮安市长江西路111号淮阴师范学院人事处)。应聘者请填写《淮阴师范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并附上相关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部分证件请扫描)。邮寄报名以邮件收到日为准。
(二)报名注意事项及资格审查
1、每位报考者限报考一个岗位。报考者报名时须提交下列材料:①交本人近期小一寸免冠正面彩照2张(其中1张贴在《报名登记表》右上角);②填写《淮阴师范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③身份证复印件一份;④已经毕业人员的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在国(境)外取得的学历学位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证明);⑤未毕业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省教育厅统一印制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以及成绩单复印件各1份(加盖学校章);⑥提供其他相关材料复印件(如英语和计算机的等级证书、发表论文、获奖证书等)。
2、同一岗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数少于该岗位招聘人数3倍的(1~5号招聘博士研究生的岗位不设开考比例),将相应核减招聘岗位数或取消招聘岗位,并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上公告。招聘单位将通知被取消招聘岗位的应聘人员。被取消招聘岗位的报名人员可在9月2日前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3、招聘单位于9月1日前通知应聘人员是否通过报名资格审核,以及未通过审核的原因。未通过资格审核的人员可于9月2日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4、本次公开招聘不收报名费和考试费。
5、应聘人员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凡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所有报名材料恕不退还)。
三、考试科目、时间和实施办法
考试方式为:面试、试讲、技能测评
(一)教师岗位(岗位代码1-11)考试由试讲、面试组成;其他专业技术岗位(岗位代码12-16)考试由技能测评、面试组成;
(二)试讲: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全部参加试讲。讲内容为应聘岗位核心课程内容(具体内容另行通知),采用讲课的方式进行。试讲成绩当场公布,试讲合格线为60分(满分100分)。试讲结束后,在合格线内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各招聘岗位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环节的人员。
(三)技能测评: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全部参加技能测评。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测评办法和要求将根据考试安排现场告知应聘人员,技能测试成绩当场公布,技能测试的成绩60分为合格(满分100分),低于60分不予聘用。技能测评结束后,在合格线内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各招聘岗位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环节的人员。
(四)面试按照淮阴师范学院制定的面试办法执行。面试办法根据考试安排现场告知应聘人员,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测试的成绩60分为合格(满分100分),低于60分不予聘用。
(五)试讲、技能测评、面试等考试的合格线均为该项考试总成绩60%。面试没有形成竞争的岗位,其面试合格线为面试总成绩的60%。
(六)岗位代码1-11:试讲成绩按50%、面试成绩按50%计入最终的总成绩。岗位代码12-16技能测评成绩按50%、面试成绩按50%计入最终的总成绩。
所有招考工作(自报名截止之日起至公示拟聘用人选名单)原则上应在60个工作日内完成。
四、聘用
考试结束后,在合格人员中,根据总成绩,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因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依次替补人员参加体检。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淮阴师范学院组织考核,并根据考核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现工作或学习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后,由用人单位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合同期限3年。聘用审批后不再进行递补。初次就业的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聘用人员实行3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职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中止聘用关系。
五、回避
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审计、纪检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从事公开招聘工作的负责人员及其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上述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六、招聘政策咨询
淮阴师范学院人事处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咨询电话:0517-83525313
联系人:苗军
七、招聘工作监督
淮阴师范学院纪委监察处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举报信箱:hysyjjc@163.com
举报电话、传真:0517-83525826
联系人:陶晓燕
八、招聘工作举报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接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举报。举报信箱:syzpjb@jshrss.gov.cn
举报电话、传真:(025)83314795或83236075
江苏省教育厅接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举报。
举报电话:(025)83335135
淮阴师范学院
2014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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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阴师范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来源于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最近更新2014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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