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报考泰州市海陵区2014年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关于开考比例问题
答:本次《招聘简章》规定,各招聘岗位的开考比例均为3∶1。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由由区卫生局会同区人社局根据招聘人数和报名人数调整开考比例、核减或取消招聘岗位)并报市公开招聘综合主管部门核准。调整开考比例、核减或取消岗位情况将在泰州市海陵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海陵区卫生局网站公告。因达不到开考比例岗位的报考人员,符合其他招聘岗位条件的,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它符合条件的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