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和《泰州市海陵区2014年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等有关精神,经研究,现就有关问题作如下解答:
一、关于年龄及工作年限计算问题
1、年龄计算
以报名日期计算。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为1978年8月29日至1996年8月30日期间出生。
2、年限计算
年限计算截止时间为2014年9月30日。如:岗位要求“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即指截止前述日期满2年。
二、关于岗位计划中“学历”及“其他说明”的问题
全日制普通高校2014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14年8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毕业生须于报名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并符合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的,方可报名。
报考者应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具有普通高校学历、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党校序列学历人员,可以报考;由国家(省)教育行政部门下达招生计划,参加全国(省)统一招生考试,按规定被军队院校录取并取得军队院校学历的,可以报考;在军队服役期间取得军队院校学历的人员,可以报考;取得军队院校学历证书,经国家教育部学历认定并注册的(教育部学历认证网站核验),可以报考。
双专科学历按专科学历报考;双本科学历按本科学历报考。
岗位计划中“其他说明”栏目所描述的内容非报考必须条件,仅供考生选报岗位参考。
三、关于回避问题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有关规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在同一单位担任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负责人的职务或者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务,也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职务的单位从事监察、审计、人事、财务工作。
直系血亲关系,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包括伯叔姑舅姨、兄弟姐妹、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侄子女、甥子女;近姻亲关系,包括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的配偶及子女配偶的父母、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配偶。
考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上述回避关系的岗位。
四、几种类型的人员能否报考的问题
1、社会在职人员可以报考,但在进入体检前必须提供本人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2、现役军人不可以报考。军队转业干部、复员退伍军人凭落户的户籍证明和身份证报考。
3、2013年及以前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尚未就业、户籍仍保留在原就读学校的毕业生按社会人员报考。
4、2010年1月1日以后新录用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含现已离职人员)不能报考;通过公开招考新聘用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试用期(见习期)不能报考。
五、报考需提供哪些材料的问题
1、报考人员应正确理解和把握招聘岗位的要求和自身条件,须按岗位要求如实填写报名信息,考生对自己报名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全责。如因所填写内容不真实、不准确、不全面而影响考生考试和聘用的,责任自负。
2、面试前进行资格复审,考生需携带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等相关证件;未就业的考生须提供未就业证明;委培、定向、联办的毕业生还必须提供委培、定向、联办单位及所在院校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留学回国人员除需提供招聘简章中规定的材料外,还要出具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学历认证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负责。报考人员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报考有其他岗位条件要求岗位的,还需按简章要求提供相关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无法按时提供上述材料原件的,取消面试资格。
六、关于身份证的问题
居民身份证在本次招聘的网上报名、笔试、资格复审、面试、办理聘用手续等环节都要使用,考生必须准确填写居民身份证号码。
报名时必须使用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考试时携带的身份证号码一定要与报名登记的身份证号码一致。
居民身份证遗失的考生,必须持有临时身份证或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具的带有考生本人照片、并在照片上加盖公章的身份证明。
七、关于开考比例问题
本次《招聘简章》规定,各招聘岗位的开考比例均为3∶1。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由由区卫生局会同区人社局根据招聘人数和报名人数调整开考比例、核减或取消招聘岗位)并报市公开招聘综合主管部门核准。调整开考比例、核减或取消岗位情况将在泰州市海陵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海陵区卫生局网站公告。因达不到开考比例岗位的报考人员,符合其他招聘岗位条件的,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它符合条件的岗位。
八、关于体检工作和体检标准
体检工作由区人社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原国家人事部、卫生部颁布的体检标准按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关于进一步做好江苏省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发〔2013〕186号)执行。
九、哪些情形为考察不合格的问题
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有关规定,报考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即视为考察不合格:
(一)不具备报考岗位资格条件的;
(二)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组织或者参加旨在反对国家的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的;
(三)组织或者参加非法组织的;
(四)玩忽职守,贻误工作的;
(五)隐瞒个人重要信息,弄虚作假,误导或欺骗组织、领导和公众的;
(六)贪污、行贿、受贿,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私利的;
(七)违反财经纪律,浪费国家或集体资财的;
(八)滥用职权,侵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的;
(九)泄露国家秘密或者工作秘密的;
(十)在对外交往中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十一)参与或者支持色情、吸毒、赌博、迷信等活动的;
(十二)触犯刑律被免予刑事处罚的;
(十三)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曾受过劳动教养的;
(十四)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
(十五)曾被开除公职、党籍、团籍的,在高等教育期间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
(十六)在国家法定考试中有严重舞弊行为的;
(十七)自2011年8月28日以来,曾受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留党、留校)察看等处分的;
(十八)自2009年8月28日以来,被党政机关、事业单位辞退的;
(十九)自2011年8月28日以来,担任领导职位的公务员引咎辞职或责令辞职的;
(二十)自2011年8月28日以来,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的;
(二十一)2013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或2012、2013年度考核两次基本称职(基本合格)的;
(二十二)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的;
(二十三)有配偶、直系亲属被判处死刑或正在服刑,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亲属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或十年以上徒刑且正在服刑,配偶、直系亲属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亲属被判处危害国家安全罪等情形,报考政法机关的;
有配偶、直系亲属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亲属正被立案审查,有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亲属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且正在服刑等情形,报考相关政法机关的;
(二十四)政治品德不良,社会责任感和为人民服务意识较差,以及其他不宜担任公务员职务的情形。
十、关于成绩合成方法的问题
1、本次招聘笔试、面试,满分均为100分,60分为合格线,不合格的均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2、确定面试人员。笔试结束后,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数和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岗位数之比不足3∶1的岗位,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面试。
3、计算总成绩。按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的比例计算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合成后的总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办法处理,未参加面试的考生和面试成绩不合格的考生不计总成绩。
十一、关于可报考专业的确认问题
报考时,须符合《岗位表》中关于专业的要求。执行《泰州市海陵区2014年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参考目录》。对其中没有明确,但报考人员认为所学专业是属于该类专业的,可向区卫生局提出,区卫生局在审核所学课程的基础上,对同意添加的,向区人社局提出添加专业目录的申请。经批准后,区人社局及时在相关网站上发布《专业添加目录表》,考生方可按正常程序报名。专业目录添加截止时间为8月29日16:00。
十二、关于考试费用问题
按财政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收取,报名笔试费用100元/人,面试费用100元/人。费用均为现场审核通过后,当场缴纳。
十三、本“政策解答”的内容由海陵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泰州市海陵区卫生局负责解释。
泰州市海陵区2014年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中涉及的其他问题,也由海陵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泰州市海陵区卫生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523—86228791(人社局)、86224331(卫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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