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腾冲县2010年特岗教师招聘考试公告
2010-06-18来源:腾冲县教育局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0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教师厅函〔2010〕3号)和《云南省教育厅关于2010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考试工作的通知》(云教人〔2010〕40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经县委、县政府批准,现将我县2010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设岗位”教师招聘工作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组织实施

由腾冲县实施招聘“特岗”教师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实施本县的招聘考试、录用工作。

二、招聘岗位

腾冲县申报的“特岗”教师需求计划,经省“特岗计划”办公室批准并经县人事局审定为155个岗位(其中专招研究生和教育部直属六所师范大学本科毕业生10个)。根据此招聘执行计划,我县2010年通过笔试招聘本科毕业生和专科毕业生岗位分配如下:

1、招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岗位109个(政治10个、语文18个、数学18个、英语16个、物理13个、化学7个、历史4个、地理3个、生物4个、音乐5个、美术3个、体育4个、信息技术4个);

2、招专科及以上毕业生岗位36个(语文12个、数学12个、体育2个、美术2个、音乐2个、英语6个);

三、招聘条件及对象

(一)条件

1、政治素质好,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拥护党的各项方针、政策,热爱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在校或工作(待业)期间表现良好,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为人师表,志愿服务农村基层教育;

2、招聘对象应持有毕业证、就业报到(登记)证、教师资格证、身份证、户口证明,并能熟练运用腾冲县当地民族语言;

3、符合服务岗位要求,应聘英语、音、体、美学科教师原则上要求所学专业与申请服务岗位学科一致;

4、身体条件符合云南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规定要求,并能适应设岗地区工作、生活环境条件。

(二)对象

1、以全日制普通高等师范院校和其他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取得教师资格证者)为主,适当招聘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0年7月1日以后出生)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往届本科毕业生(取得教师资格证者);

2、全日制高等师范院校师范专业2010年应届专科毕业生。

四、资格审查及报名

实行现场报名,报名与资格审查同步进行,交《2010年云南省特岗教师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

1、资格审查及报名时间: 2010年6月22日—6月25日,每天8:00—17:30。报名及资格审查地点:腾冲县教育局。

2、资格审查内容:《身份证》、《毕业证》(未领到毕业证的应届毕业生,应出具学校开出的有效证明,领取准考证时必须交验毕业证)、《户口证》、《就业登记证》、《教师资格证》等证件的原件,经查验后原件当即退还本人,资格审查合格者方可进行报名。

3、报名时交本人近期小一寸免冠半身照片4张和相关证件材料复印件一式二份。

   4、采取不正当手段或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取消其招聘资格,2年内不得报考特岗教师,所造成的损失及责任由应聘者自己承担。

五、考试

采用笔试和面试考核应聘者的综合素质。笔试、面试成绩之和作为考试总成绩。

1、笔试

(1)今年仍然由省教育厅负责统一命题制卷、统一考试时间、统一阅卷。

(2)参加云南省特岗教师招聘统一考试,考试命题范围和内容为《云南省特岗教师招聘考试大纲》规定的内容,命题体现实施素质教育要求和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方向,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专业知识水平和能力。笔试为分学科闭卷考试。满分100分(报考学科的专业基础知识部分80分,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知识部分20分)。

(3)招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岗位的统一报考初中教师试卷,招专科及以上毕业生的统一报考小学教师试卷。

(4)笔试地点:腾冲县第五中学。

(5)笔试时间:2010年7月24日上午9:00-11:30。

(6)领取《准考证》时间:2010年7月22日—23日。

考生须持本人《身份证》到腾冲县教育局领取《准考证》(不允许代领)。发证前对毕业生个人信息进行复审,复审合格的方发给《准考证》。

2、面试(时间、地点待定)

笔试结束后,分岗位和学科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面试主要考核应聘者的教育教学能力,具体办法按省相关规定由腾冲县实施“特岗计划”领导小组结合实际确定。当场评分,满分为100分。

六、体检(时间、地点待定)

按照所报岗位和应聘学科分类,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确定体检对象并造册报省“特岗”办核准,方组织拟聘人员进行体检。

七、录取办法

以笔试、面试分数成绩之和,分岗位按从高到低的原则依次录取。

八、审批及考核

考试、政审、体检合格者,报省教育厅、省人事厅批准予以聘用。聘用期间的待遇与人事部门招录的教师待遇同等,受聘人员须签订聘用合同,一年考核一次,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解聘,三年考核均合格者,自愿留在本地学校继续从事农村教育工作的,根据工作需要报人事部门批准后直接纳入国家正式在编教师管理,其在特设岗位工作的三年时间连续计算工教龄。

九、正式聘用的“特岗”教师,三年内不得报考或招录为其它工作人员。

十、纪律要求

1、笔试在省统一的时间进行。每个考场原则上不超过30人,实行单人单桌。严格参照现行高考有关要求组织执行。考试违纪者按高考违规违纪处理办法处置。

2、在招聘工作过程中,不按公告要求办理资格审查、报名、考试、体检及其它相关手续者,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3、凡被聘用的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腾冲县教育局报到,不按时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

4、不服从工作岗位安排者取消招聘资格。

5、整个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正、公平、自愿的原则进行,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十一、填表说明

由报考者个人从网络自行下载《2010年云南省特岗教师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并如实填写一式二份。应届生交所在学校的学生就业工作部门审查盖章;往届毕业生由个人档案所在单位或托管单位审查盖章,复印件无效,否则不予报名。

十二、本公告由腾冲县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岗”教师招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此前其它信息与本公告相抵触的一律以本公告为准)。

附: 《2010年云南省特岗教师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

 

腾冲县实施“特岗计划”领导小组

二○一○年六月十八日

附:保山市腾冲县2010年特岗教师招聘岗位执行计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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