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莆田市荔城区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择岗通知
2014-08-13来源:荔城区人事局网

关于2014年莆田市荔城区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实行“功绩量化、公开挑选”择岗的通知

根据《关于做好2014年度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的通知》(莆市军转[2014]5号)文件规定,现将荔城区安置的2014年军队转业干部,实行“功绩量化、公开挑选”办法择岗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挑选对象

符合在荔城区安置的9名军转干部。

二、挑选岗位

1.行政岗位8个:市公安系统6个,荔城区人民法院(法警)1个,新度镇武装部1个。

2.参公岗位1个:荔城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1个。

3.事业岗位5个:荔城区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服务中心1个,新度镇综合行政执法队1个,黄石镇综合行政执法队2个,北高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1个。

三、岗位要求

14个挑选岗位除市公安系统岗位有条件限制外,其他岗位均没有条件限制。

市公安系统条件要求如下:年龄40周岁以下(1974年8月1日后出生);大专及以上学历;部队服役期间无受过党政纪处分,身体条件符合《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特殊标准(试行)》。

四、挑选时间

2014年8月19日(星期二)上午9:30

五、挑选地点

区公务员局会议室(凤凰山广场荔城区综合办公楼11层)

联系电话:0594-6903992

六、几点要求

1.为了增加挑选工作的透明度,确保挑选全过程的公开、公平、公正,邀请市军转办、区纪委、区委组织部、区委编办及用人单位的有关领导共同参加。

2.省军区确认并下发的军转干部功绩量化分,在挑选岗位前当场拆封,按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挑选。

3. 挑选岗位时必须由挑选对象本人亲自到场挑选。如遇特殊情况不能亲自到场挑选的,应提前1天将具体情况书面报告市军转办和区公务员局,获批准后可委托他人到场挑选(必须要有委托书和受托人的身份证明)。

4. 若军转干部无故不参加择岗会议或到现场参加择岗会议但没有作出选岗的,则按自动放弃处理,并由区公务员局指定岗位安置。

5.挑选岗位结束后,参加挑选的对象都必须填写挑选岗位表格(附后),并签上本人名字(或受托人姓名)。

莆田市荔城区公务员局

2014年8月13日

更多信息请查看征兵/军转干部安置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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