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无锡市区社区事务工作站招录社会工作者公告
2014-08-12来源:无锡市人事考试网

根据市有关文件精神,2014年我市市区社区事务工作站将招录一定数量的社会工作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录计划

市区社区事务工作站招录社会工作者18名。招录岗位计划如下:

南长区:12名;北塘区6名。

二、录用对象

报考对象必须具有无锡市区户籍(不含江阴、宜兴),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纪守法;

2、有志从事社区工作,热爱社区建设事业,热心为社区居民服务;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8年7月31日之后出生),具有大专以上(含大专)学历,持有国家(省)计算机等级二级以上证书,包含:全国、省计算机等级考试二级及以上证书;持有各省高等学校计算机等级考试二级及以上证书;持有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中的《计算机操作员》中级以上证书或《办公软件》中级以上证书;持有省计算机中级以上证书;具有计算机中级职称;计算机相关专业大专以上毕业;持有国家、省计算机初级以上证书,应用能力达到国家、省二级水平,或计算机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含大专)毕业。

4、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截止日期为2014年7月31日)。社会工作专业毕业的除外。

三、招录程序

招录工作按照个人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决定录用等程序进行。

四、录用人员待遇

被录用到社区事务工作站就业的人员,试用期6个月,期满后办理正式聘用手续。在试用期内及试用期满正式录用后,其岗位管理及工资福利、社会保险等待遇,按照《市政府办公室转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民政局关于社区事务工作站工作机构岗位职能和人员配置管理办法的通知》(锡政办发[2010]326号)和市人社局、市民政局《无锡市社区事务工作站社会工作者管理规定(试行)》(锡人社发[2011]105号)相关规定执行。

五、报名有关事项

(一)招录信息公告

2014年无锡市区社区事务工作站招录社会工作者人数、对象、条件、待遇等可以通过以下网站查询:

无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jswx.hrss.gov.cn)

无锡市民政局网(mjz.wuxi.gov.cn)

无锡人事考试网(www.wxrsks.com)

(二)报名办法

1、考试报名采用网络方式进行,不接受现场报名。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通过网络同步进行。

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14年8月18日09:00—8月21日16:00;网址:www.wxrsks.com;

资格初审时间:2014年8月18日09:00—8月22日16:00;

缴费时间:2014年8月18日09:00—8月23日16:00。

2、考生可在报名24小时后在同一网址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通过初审即可进行缴费(使用开通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联卡在网上缴纳有关费用),完成缴费后的考生,方视为该岗位报名有效。

3、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应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同时上传报考者本人近期免冠电子照片[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区人社部门在网上根据考生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2)考生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同时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资格初审前或资格初审未通过的,可以改报其他岗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改报其他岗位。

(3)岗位开考条件:开考比例为1:3;各岗位报名人数不足开考比例,招录人数为1人的,将取消该岗位,报考被取消岗位的考生可重新补报其他岗位,补报名的时间为:8月25日9∶00—12∶00。招录人数2人及以上的,由市人社局和民政局按规定的程序办法核减招考计划,招考计划调整情况将在网上及时公布。

(4)未进行缴费的考生,视为报名未通过。

(三)准考证打印

在规定时间报名成功的考生,于9月3日~9月5日到报名的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六、考试实施与聘用

(一)笔试

笔试时间为2014年9月6日。具体安排如下:

9:00——11:00《综合知识与能力素质》

具体考试范围参照2014年上半年无锡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大纲中的能力素质测试及材料作文;详见无锡人事考试网下载中心栏目。

报考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

(二)资格复审与面试

1.面试人选确定

公共科目笔试阅卷结束后,由市人社部门、市民政部门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笔试合格者,从高分到低分按各岗位计划聘用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

2、资格复审

对拟参加面试的人选进行资格复审。复审时,考生应提供报考岗位要求的身份证、毕业证书、户口簿、国家(省)计算机等级二级证书或计算机相关专业证书等;如岗位有特殊要求的资料也应一并提供;以上证件及资料均须交验原件并提供一份复印件。

经复审,不具备报考资格或材料不全者,取消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一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3.面试

面试工作由市人社部门、市民政部门共同组织,各区人社部门、区民政部门具体实施,面试时间另行通知。面试不设合格分数线,但形不成竞争岗位的考生,面试成绩达60分为合格。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

面试结束后,各岗位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考生的总成绩。

(三)体检和考察

体检和考察工作由市人社部门、市民政部门共同组织,各区人社部门、区民政部门具体实施,根据报考人员的总成绩,分别按各岗位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如总成绩相同,则按照面试成绩高低确定),体检标准和有关要求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

对体检合格人员按有关规定组织考察。因体检、考察(政审)不合格出现缺额时,各岗位可按照参加面试考生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一次性递补。

(四)公示及录用

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对拟录用人员公示3天。拟录用考生主动放弃聘用资格的,从该岗位考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对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经培训合格后,签订劳动合同,安排上岗。录用后放弃录用资格的,不再递补。

七、收费事宜

参照事业单位招录笔试标准收取,100元/人。

八、其他

政策咨询电话:82411309

技术咨询电话:82823315

监督举报电话:81822491

无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无锡市民政局

二O一四年八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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