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师范大学2014年艺术类校考专业考试内容调整说明
2014-08-12来源:哈尔滨师范大学

为了专业发展建设,科学选拔专业人才。本学期初,招生办分别深入音乐学院和美术学院进行调研,认真听取学院领导和专业教师的意见和建议,经学校招生委员会研究,对表演(戏剧表演、戏剧编导)、书法学两个专业及方向的考试内容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专业(方向) 调整前 调整后
考试科目 分值 考试科目 分值
戏剧表演 朗诵与命题朗诵 40分 朗诵与命题朗诵 40分
演唱与形体 30分 声乐与形体 20分
命题小品 30分 表演 40分
100分 100分
戏剧编导 命题编讲故事 30分 命题编讲故事 30分
作品分析 40分 作品分析 30分
命题小品 30分 小品 40分
100分 100分
书法学 书法创作 40分 书法创作(行书) 40分
楷书默写 30分 临摹(楷书、隶书) 40分
隶书临摹 30分 书法常识、印稿设计 20分
100分 100分

以上专业及方向是否设为校考,以当年省招考办批复为准。

招生办公室

2014年7月10日

附件:

书法学参考书目

表演专业考试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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