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长春金融专科高等学校新生入学奖励办法
2014-08-11来源:长春金融高等专科学校网

第一条 奖励目的

为进一步优化生源结构,提高生源质量,鼓励更多的莘莘学子进入我校继续深造,同时,为了激励学生明确学习目的,增加学习动力,学校特设立新生入学奖学金,并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 奖励对象、等级及金额

(一)奖励对象:新生入学奖学金为一次性奖励,用于奖励入学新生高考成绩优异者或具有一定体育特长的考生。

(二)奖励等级及金额:

1.吉林省考生,高考分数超过吉林省二批本科分数线、且成绩排名在二本线上的前20%(文理科单独排名);外省考生,高考分数超过生源省份二批本科分数线,一次性奖励2000元。

2.高考分数超过生源省份二批本科分数线的考生,录取后给予一次选择专业的机会(报到当日办理,报到后不予办理;自由选择的专业不含‘3+2’专本衔接专业)。

3.男生国家田径二级运动员、女生国家田径三级运动员,入校后经学校测试合格,一次性奖励2000元。

第三条 奖励方式

新生入学奖学金获得者,除发放奖学金外,还在学校网上公布获奖者名单。

第四条 评选方法

(一)新生入学当年评定一次,由招生就业处根据新生入学成绩确定奖励名单,经学校批准后予以表彰。

(二)男生国家田径二级运动员、女生国家田径三级运动员,入校后经学校体育教研部测试合格后,经学校批准后予以表彰。

第五条 附则

(一)本办法所指高考成绩均不含政策性加分;

(二)凡获得新生入学奖学金的学生,主动申请退学者必须退回已发放的新生奖学金;

(三)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长春金融高等专科学校

2014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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