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黄石市廉洁征兵“五条禁令”通知
2014-08-02来源:黄石市监察局网

日前,总参谋部、总政治部和军委纪委下发《关于扎实做好廉洁征兵工作的通知》,通知明确,各级在征兵过程中必须坚决贯彻执行“五条禁令”:

1.严禁以权谋私,擅自截留、挪用和私分征集名额;

2.严禁弄虚作假,在报名、体检、政审中填报虚假信息、提供不实证明;

3.严禁吃拿卡要,以任何理由收取应征青年及其家属钱物;

4.严禁暗箱操作,不按规定程序、权限私自定兵;

5.严禁滥用职权,违规插手干预征兵事务、随意调整兵员去向。

对发现的违纪违法问题线索特别是违反“五条禁令”的行为,必须严查快办,一经查实严肃处理,指名道姓进行通报;对群众举报不受理、查处不认真造成严重后果的,对违反廉洁征兵制度规定导致责任退兵的,严肃追究当事人和相关领导责任,决不姑息迁就。

为畅通监督渠道,从现在起至新兵征集工作结束,将开设廉洁征兵举报信箱和举报电话,各军区、省军区举报信箱、电话在“全国征兵网”上统一公布,及时受理群众举报。黄石市征兵办举报电话和信箱:0714-6584110,信箱:黄石市黄石港区公园路军分区政治部(邮编:435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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