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考生:
请报考海东市公安局人民警察职位体检合格的考生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准考证、一寸免冠照片三张、毕业证原件复印件于8月2日至3日到海东市公安局政治部进行政审。
报考海东市各县(区)公安局人民警察职位体检合格的考生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准考证、一寸免冠照片三张、毕业证原件复印件从8月4日开始到海东市各县(区)公安局政工办进行政审。
不按时参加政审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政审资格。
联系电话:0972-8683052
海东市公安局政治部
2014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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