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汕头金平区举办面向社会认定教师资格补修教育学心理学培训班的通知
2014-08-01来源:汕头市金平区教育局

各区县教育局,市直各学校: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我省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和幼儿园)教师资格全国统一考试过渡工作的补充通知》,我市将于近期举办面向社会认定教师资格补修教育学心理学培训班,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单位

(一)申报初中、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含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下同)教师资格人员补修“二学”的培训工作,全市统一由汕头职业技术学院负责组织实施(培训地点在汕头职业技术学院金园校区,校址:汕头市金园路23号),培训合格者由汕头职业技术学院发给培训证书,并报市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办公室备案。

(二)申报幼儿园、小学教师资格人员补修“二学”的培训工作由各相关教师培训机构组织。

1.属金平区、龙湖区、濠江区的申报对象由市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中心(设在汕头职业技术学院)负责培训(培训地点:汕头市金园路25号)。

2.属潮阳区、潮南区的申报对象由汕头市潮阳职业技术学校负责组织培训。

3.属澄海区、南澳县的申报对象由汕头市澄海区教师继续教育中心(地点在澄海职教中心)负责组织培训。

以上负责培训的学校对培训合格者发给培训证书,并报市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办公室备案。

二、报名时间和地点

(一)报名时间。

8月12日—17日。每天报名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二)报名地点。

1.申报初中、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含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补修教育学、心理学的人员,到汕头职业技术学院金园校区报名(校址:汕头市金园路23号)。

2.申报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补修教育学、心理学的人员,属金平区、龙湖区、濠江区的,到市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中心(设在汕头职业技术学院金园校区,校址:汕头市金园路25号)报名;属潮阳区、潮南区的到汕头市潮阳职业技术学校报名;属澄海区、南澳县的到汕头市澄海区教师继续教育中心报名(地点在澄海职教中心)。

三、工作要求

(一)各区县教育局、市直各学校务必将面向社会认定教师资格补修教育学心理学报名时间和报名地点传达到各位教师,并在教育信息网、校园网等媒体上宣传,做到使在职教师和社会人员清楚了解面向社会认定教师资格补修教育学心理学报名时间和报名地点。

(二)本次培训的合格证书,可作为我市2014年面向社会认定教师资格的有效成绩,在实施全国统考后,本次培训合格证书无效。

汕头市教育局

2014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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