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你好,我是一区及事业单位学校的老师,档案在区人事局,但是属于只签事业单位合同,没有编制的人员.今年8月底合同到期,我资格复审同意报考证明可以用合同代替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吗?如果不行,同意证明学校开具是否可以?还是必须到区人事局开?另外,如果考上,人事局不放人会影响录取吗?8月底就合同到期,不蓄签就相当于辞职了,在8月底监狱是否已经完成提档录用工作?谢谢.十分着急~
回复:要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其他的联系单位主管部门及公务员主管部门咨询协商。
2026上岸·考公考编培训报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