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学专业(学制四年、授予法学学士学位)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适应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与发展要求,具备系统的民族学理论与知识,能够运用民族学方法调查和分析问题的实践能力的人才。本专业培养学生具有开阔的学术视野,了解相近学科知识和当代学术发展前沿,在本学科和相近学科领域继续深造、发展的科学素质,成为从事党政部门和企事业单位的社会、文化等方面工作,特别是民族、宗教、民政等行政机构管理以及基层民族社区工作的应用型、复合型和创新型人才。
主要课程:民族学导论、考古学导论、社会学概论、语言学概论、中国民族志、世界民族志、民族学与人类学史、中国民族史概论、民族理论和民族政策、体质人类学、民族学调查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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