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洛阳市新安县报考B类职位面试成绩采取二次平均法说明
2014-07-28来源:新安县人民政府网

因报考B类职位的应试者在不同的面试组参加面试,为避免各面试评委小组评分标准掌握宽严程度不一而影响应试者面试成绩的公平、公正,经研究,采用“二次平均法”对B类职位应试者的面试现场成绩进行平衡,平衡后的成绩为面试成绩。具体办法是:

1.根据在不同面试组参加面试的竞争同一职位应试者的面试现场成绩,计算出每个面试组的平均成绩。(A1、A2、A3……AN)。

2.将各面试组的平均成绩进行二次平均,计算出所有面试组的总平均成绩(R)。即:(A1+A2+A3……+AN)÷N=R。

3.用总平均成绩除以有关面试组的平均成绩得出该面试组的加权系数。(XN)。即:R÷AN=XN

4.应试者面试成绩为面试现场成绩乘以本面试组的加权系数,即:应试者面试成绩=面试现场成绩×XN。

新安县人社局 新安县教育局

二〇一二年七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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