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本科第二批经平行志愿投档录取后,仍有部分学校剩余计划。为完成本批次的招生计划,我局决定组织考生征集志愿,现将征集志愿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志愿时间
7月27日23:00——7月28日15:00
考生登录我局网站的“本科第二批征集志愿系统”,进行网上填报征集志愿,逾期不填报的视为自行放弃填报征集志愿资格。
二、相关说明
1.投档成绩达到本科第二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且处在“自由可投”状态的考生(除限制报考本科第一、二批的考生以外),均可自主决定填报本科第二批的征集志愿。符合民族预科班招生条件,且投档成绩达到本科二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下80分以内的,可以填报民族预科班志愿。
投档成绩达到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下50分以内的考生,可选择填报海南师范大学、琼州学院与本省高职院校联合培养试点专业(文史类琼州学院的物流管理、海南师范大学的汉语言文学,理工类琼州学院的物流管理、海南师范大学的电子商务)的志愿。
2.考生在本科第二批征集志愿可以填报6个学校志愿,每所学校可以填6个专业志愿和专业志愿调剂志愿。填报服从专业志愿调剂者,须在填报志愿系统中点击“愿意服从专业调剂”的方框,点击后显示“√”时即为服从专业调剂。符合民族预科班招生条件的考生可以根据本人所报考科类,分别在文史类或理工类的填报志愿界面下设的“预科志愿”栏目内填报3个民族预科志愿。
3.我局在投征集志愿档案时,将先对考生的本科类非民族预科志愿进行检索投档,后对民族预科志愿进行检索投档。如果考生的档案按本人的非民族预科志愿投出,其民族预科志愿将不再检索投档。海南师范大学、琼州学院与本省高职院校联合培养试点专业的志愿投档,先对投档成绩达到本科二批分数线以上的考生进行检索和投档;当招生学校生源不足时,在本科二批最低控制分数线下50分内,给学校补充投档。
4.处在“预录取”状态的考生,高校已确定录取,可不再填报征集志愿,自行填报的征集志愿将不再作为投档的依据。
5.征集志愿院校及专业计划见下表,未列入表中的学校或专业不能填报。
海南省考试局
2014年7月27日
附件:本科第二批征集计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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