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幼儿园教育教学发展的需要,为充实幼儿教师队伍,进一步提高教师队伍素质,根据上级部门的有关要求和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园实际,现将2010年教师招聘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我园教师招聘工作按照德才兼备和公平、公正、公开、竞争的原则统一考核,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幼儿教师
三、招聘人数:9人
四、招聘渠道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人(其中:高层次人才1人);面向本园已
聘任在岗的自主聘用教师招聘4人。
五、招聘条件
(1) 坚持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职业道德、敬业和协作精神。
(2)身心健康,品行端正,热爱幼教事业,有较强的工作责任感及良好的沟通能力。
(3)身体条件。符合《云南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中的体检标准,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
(4)学历要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人,须具有普通高等院校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学前教育、美术、音乐、舞蹈专业(2010年应届毕业生可凭毕业学校提供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报名,若考核通过须验证毕业证方能录用)。高层次人才1人,学前教育专业硕士研究生毕业。面向本园已聘任在岗的自主聘用教师招聘4人,须大专以上学历。
(5)普通话水平达二级乙等以上。
(6)具有教师资格证。
(7)年龄:28周岁以下。
六、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玉溪市人才网上发布招聘公告。
(二)组织报名
1、由玉溪市人才市场按照招聘条件公开报名。
2、报名时间:2010年6月7日— 2010年6月18日
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节假日除外)
3、报名地点:玉溪市人才市场
4、报名提供材料要求
①毕业证书或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2010年应届毕业生可用毕业学校提供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代替);
②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③各类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④普通话等级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⑤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⑥本人学习、工作简历、基本情况、业务能力、工作成绩介绍一份。
⑦近期正面免冠大一寸照片1张。
5、报名时收取相关费用70元/人。
(三)资格复审,确定考核人选。
由玉溪市教育局、玉溪市第一幼儿园联合组织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符合条件的考核人选。
(四)组织考核
1、考核方式
(1)人才综合素质测评(50分)
(2)专业技能考核(包括技能展示、设计并组织一节集中教育活动)(50分)备注:具体考核细则另行公布。
2、考核办法:采取逐轮淘汰制进行考核,人才综合素质测评后按1:3的比例确定考核人选;资格审查后,如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达不到上述比例,就按实际报考人数进行考核,并按照比例减少本次招聘人数。
3、专业技能考核时间:2010年6月28日——29日(若有变动,另行通知)
4、如因个人原因不能参加考核的视为自动放弃。
(五)录取方式
①将应聘人员的人才综合素质测评和专业技能考核两项考核成绩之和,按照从高分到低分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9人(其中:自主聘用教师的考核成绩单独排列,按照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4人)。
②拟聘用人员按照《云南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中的体检标准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
③在办理聘用手续过程中,若拟聘用人员身体条件不符合体检标准或有违纪违法、道德品质败坏等行为,则终止聘用手续。若出现体检不合格的,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替补。
④公示。拟聘用人员将在玉溪人事人才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问题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⑤凡录用到我园工作的应聘者,聘任期间按照在职在编人员进行管理。
七、纪律要求
1、报考人员在报考过程中,应及时登陆玉溪人事人才网了解考录工作进程和有关事项的公告,并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电话畅通。若因报考人员不及时上网或联系电话不畅通而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
2、对违反考录纪律或涉及伪造、变造证件、证明材料、印章的应聘者,一律取消考核资格或聘用资格。
玉溪市人事局 玉溪市教育局
2010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