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市洛川县人民政府印发2014年征兵工作有关规定补充通知
2014-07-23来源:洛川县人民政府网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和《退役士兵安置条例》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现就“本县2014年入伍的大专生,义务兵退伍安置政策”明确如下:

大专生在部队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含)以上奖励的,并且正常退伍复员后,由县政府安排到乡镇(社区)、县级事业单位工作,具体办理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

本规定只适用于2014年本县征兵工作。

洛川县人民政府

2014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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