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具有扎实的专业基础知识、较强的实践能力与创新精神;具备现代公共事业管理理论、技术与方法等方面基础知识以及应用这些知识的能力;能在教育、科研、文化、体育、卫生、环保、社会保险等公共事业单位的行政部门从事公共政策咨询、行政管理、人力资源管理、文秘等相关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以及在非盈利组织和非政府组织从事社会服务的高级专门人才。
培养要求
本专业主要培养学生具有扎实的公共事业管理基础知识、基本理论、基本技能;具有独立获取知识的能力和创新能力,具备较好的适应能力,具备从事本专业即相邻专业工作的基本能力和素质;掌握运用现代信息技术获得相关信息的方法;具有较强的实践技能;培养具有公共事业管理实际工作的能力。
主要课程
公共事业管理概论、高等数学、宏观经济学、微观经济学、管理学概论、行政管理学、公共关系学、组织行为学、行政法学、逻辑学、人力资源的开发与管理、国家公务员制度、社会保障概论、统计学、财政学、博弈论、战略管理、项目管理等。
主要实践环节
军事训练、专业素质拓展、专业实验、专业见习、专业实习、学年论文、毕业论文
学制
实行学分制,学生可在3—6年内完成学业
授予学位
管理学学士学位
毕业生适用范围
毕业生能在教育、科研、文化、体育、卫生、环保、社会保险等公共事业单位的行政部门从事公共政策咨询、行政管理、人力资源管理、文秘等相关工作;在非盈利组织和非政府组织从事社会服务工作;在各种规模以上企业从事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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