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郑州市中牟县兵役登记通告
2014-07-17来源:中牟县人民政府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征兵工作条例》规定,现对我县2014年兵役登记工作通告如下:

一、兵役登记时间为2014年4月1日开始,至2014年8月5日结束。

二、兵役登记对象为常住户口在本县辖区范围内,2014年12月31日前年满18周岁的男性公民和17周岁的高中(含中专、职高、技校)男性毕业生。高中毕业21周岁(含)以内、大专毕业在23周岁(含)以内、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在24周岁(含)以内的男性公民,也要进行登记(退伍军人不再进行兵役登记)。

三、2014年兵役登记统一依托“全国征兵网”(http://www.gfbzb.gov.cn)进行。登录“全国征兵网”后,如果已经有学信网帐号,请直接点击网页下方相应的“兵役登记”系统入口按钮进行兵役登记。如果没有学信网帐号,请选择网页下方“注册帐号”系统入口,按提示进行注册,注册成功后再进行网上“兵役登记”。已经进行过兵役登记并有参军意向的青年,可直接参加网上应征报名。已经参加网上兵役登记的青年,需携带网上打印的“男性公民兵役登记/应征报名表”,本人两张近期一寸免冠正面照片,到所在地区的乡(镇、街道)或院校武装部(兵役登记站),进行现场确认并办理《兵役登记证》,有意向参军并被确定为预征对象的,由乡(镇、街道)或院校武装部发放《预征对象通知书》。

四、本人因特殊情况不能进行登记,或登记后不能前往办理《兵役登记证》的,可由其亲属或者所在单位代为登记并办理《兵役登记证》。往年漏登的,今年仍须进行补登。

五、兵役登记与征兵报名有着较大区别。《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第十三条规定“国家实行兵役登记制度。每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以前年满十八周岁的男性公民,都应当进行兵役登记”。参加兵役登记是法律赋予每个适龄男性公民应尽的光荣义务和神圣责任,应自觉按时进行登记或核对,带有一定的强制性。征兵报名是愿意参军入伍的青年踊跃应征的一种行动,带有一定的自愿性。因此,参加兵役登记不是征兵报名,但可以同时进行。

六、男性适龄公民拒绝、逃避兵役登记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阻挠公民履行兵役义务或者有妨害兵役工作行为的,由当地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和《征兵工作条例》有关条款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中牟县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

二〇一四年六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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