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2014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常见问题解答
2014-07-16来源:广东人事考试局网

一、报考条件

1.执业药师报考对象有何要求?

答:按照原人事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执业药师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和<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实施方法>的通知》(人发〔1999〕34号),报考对象指在涉药单位从事药品生产、使用和销售工作的药学或中药学专业的人员,以下几种人员不得报考:

(1)不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的;

(2)专业工作年限不够的;

(3)在校在读无工作经历的;

(4)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

(5)不符合报名条件的。

2.外籍人员能否报考?

答:获准在我国境内就业的其他国籍的人员,符合考试报名条件,均可报考。

3.不在境内就业的港、澳、台专业人员能否报考?

答:按照原人事部《关于做好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举行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9号)和原人事部、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关于向台湾居民开放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7〕78号)规定,凡符合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相应规定的香港、澳门、台湾居民,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可报名参加考试。

按照上述规定,不在境内就业的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凡符合执业药师考试报考条件规定,也可参加考试。

4.所学专业哪些可以报考?

答:取得药学、中药学、医学、生物学和化学类专业学历,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均可报考。以上专业目录按照1993、1998或2012年版的国家教育部制订的专业目录中的学科门类或一级学科界定。
5.报考条件中“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第二学士学位”怎么理解?

答:两个学位的专业都要求是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

6.免考部分科目报考条件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如何理解?

答: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是指药学、中药学、医学、生物学和化学类专业的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7.部队学历能否报考?

答:按照原国家教委、总参谋部、总政治部《关于中国人民解放军院校学历证书实行统一制作和管理的通知》(教学〔1995〕2号)规定,自1995年起,凡符合总参谋部、总政治部《中国人民解放军院校学历证书管理暂行规定》〔1995〕参训字034号)所颁发的学历证书,国家和军队予以承认。

8.何为属地报名原则?“省直”包括哪些单位?

答:按照考试规定,报名按照就近原则,在所在的省直或市考区报名。各市市属单位人员请按属地原则,网上报名时选择所在市报名点进行报考。广州市属单位考生选择“广州市”报名点进行报考。属于省直或省属单位(单位名称冠“广东省”或在省或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企业)、中央驻穗单位、驻穗部队单位人员,网上报名时应选择“省直”报名点进行报考。

9.部分科目通过的外省考生转到广东省内参加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是否需要办理转考手续?

答:今年因继续使用省级统一网报系统报名,需要把原考试档案转到我省,成绩才能合并。1.考生向原省级考试机构提出异地转考申请,申请材料含:①个人申请报告1份(含有本人姓名,身份证号,考试名称,转入地所属省市名称,联系电话);②身份证复印件1份。2.考生持《报考人员异地转考证明》到广东省人事考试局办理转考手续。

10.不诚信报考的后果会怎样?

答:报考不诚信的表现主要包括学历造假、资历造假、工作年限不实、所学专业不符、单位印章造假等情况。

对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一经发现,取消报考资格和成绩;已取得证书的,将按照人社部12号令的规定,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并取消已取得专业技术资格,收回资格证书,2年内不得参加各类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3年内不得参加执业药师资格考试。

二、报考程序

11.我省考试报名的网址和时间?

答:本次考试实行全省统一网上报名、网上缴费和考后审核,考生自行登陆“广东省人事考试局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网”(www.gdkszx.com.cn)进入我省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报名(深圳市属单位考生请登陆深圳市考试院网站进行报名)。网上信息填报和网上缴费时间:2014年7月11日9:00-7月31日17:00,逾期不再接受报名和网上支付。

12.考前是否要到现场交表审核、现场交费?

答:不用。考前只需要按照网站提示,自行对照报考条件,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按程序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支付、准考证打印即可参加考试。考后全科成绩合格者按照“广东省人事考试局(www.gdkszx.com.cn)网站通知要求到现场交表审核。

13.如何正确选择报考级别?

答: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有2个报考级别:“考全科”、“免2科”。

大部分考生应选择“考全科”,成绩滚动周期为2年,即当年考试成绩和上一年考试成绩将自动进行合并,全部4科均合格即为成绩全科合格。

符合以下条件的考生应选择“免2科”的报名通道: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评聘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药学(或中药学)专业知识(一)、药学(或中药学)专业知识(二)两个科目,只参加药事管理与法规、药学(中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两个科目的考试:
  1.中药学徒、药学或中药学专业中专毕业,连续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20年。
  2.取得药学、中药学专业或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连续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15年。

参加2个科目(级别为免2科)考试的人员必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且资格审核通过后,方可取得资格证书。

如错选报考级别,会造成考后无法合并成绩,成绩无效。

14.港澳身份证网上如何填报?

答:为防止考生输错自己的身份证号,网上报名系统软件会对身份证号自动进行判别是否为15个字符或18个字符(内地身份证号码都是15位或18位)。因国外和港澳台的身份证号长度与内地不一致,所以当考生保存时系统会提示:


这时只要选择“取消”就可以保存。

15.现役军人网上如何填报?

答:现役军人除有军官证外,也有身份证号码,请使用身份证号报名参加考试。

16.为什么网上报名提交信息时提示“报名重复”?

答:这种情况出现是因为考生已经在网上报名系统里填报过考试信息,当再次提交报考信息时系统就会检测到重复身份证号,并提示身份证号重复无法保存,在这种情况下考生应从查询修改入口登陆系统修改原来的报名信息。

17.忘记打印报名表,如何处理?

答:根据国家和省的规定,报名结束后系统不再支持打印。对未及时打印《报名表》者,后果自负。

18.过了缴费截止时间,能否补交考试费?

答:因系统设定了截止时间,超过缴费截止时间,考生无法再进行报名费补交。

19.报名后,有违纪违规行为被禁考,报名费可否退还?

答:考生报名执业药师考试后,因参加其它专业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被处予禁考的处理,其所报名的执业药师考试时间刚好处于禁考期内,考生将不能参加执业药师考试。因考生缴交的报名费已按财政规定实时上交国库,且报名结束后已经预订试卷,报名费将无法退还,考生也不能参加考试,将按缺考处理。

20.如何开具缴费发票?

答:考生如确实需要开具非税收入票据,请在考试报名缴费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具体以网上支付注意事项为准)到省人事考试局受理大厅递交开票申请及网上成功缴费的缴款证明(如考生信息表、网上缴费截图,需网上打印),然后由省人事考试局集中向银行申请,票据申请到后再电话通知考生领取。各市考生发票由各市考试管理机构负责办理和发放。

21.准考证如何获取?

答:网上缴费成功的考生可于2014年10月13日9:00-10月17日17:00登陆省人事考试局(www.gdkszx.com.cn)网站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三、资格审核

22.为什么在考试成绩公布后即启动资格审核工作?

答:因国家统一考试成绩公布在先,合格标准公布在后,这两个时间点一般相差1个月左右。为提高工作效率,缩短审核、制发证周期,方便考生早日拿到证书,从今年的考试项目开始,按照人社部人事考试中心的通知要求,试行成绩公布后立即启动考后提交报名资料预审的工作程序。即在2014年考试合格标准公布前,参照2013年度考试合格标准进行预收表。合格标准公布后,若考生成绩低于当年合格标准,则不能取得资格证书。

23.全科成绩合格后如何提交材料审核?

答: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周起,按省人事考试局网站(www.gdkszx.com.cn)公布的考后提交报名材料要求,到报名所属地市或省直指定地点提交报名材料接受资格审核,逾期提交视为考生自动放弃资格申请。

24.考后审核时需要提供单位资质证书吗?对报考单位性质有什么要求?

答:(1)考后审核时不需要提供单位资质证书。

(2)报考单位性质要求:一般指广东省行政区域内工商注册企业、事业法人单位和驻粤部队等涉药单位。

25.考后迟交报名材料审核,后果如何?

答:因证书是在按照国家下发的当年考试合格标准完成的考后资格审核结果基础上,向国家申请统一下发。对逾期交表的考生,视为考生自动放弃资格申请,将无法获得证书。按照人社部人事考试中心的计划安排,预计在2014年12月19日左右公布成绩,考试成绩公布后请考生密切留意省人事考试局网站(www.gdkszx.com.cn)有关提交报名材料的通知。

四、考后事项

26.考后能否更改姓名、身份证号及上传的照片?

答:不行。按照国家规定,考生姓名、身份证号、个人照片考后不得更改。因此,考前网上报名时务必核对正确个人信息后才可打印报名表和进行网上缴费,考后审核时提交的照片必须与考前上传的照片一致,否则不予受理。

27.考后如何申请成绩复核?

答:如对考试成绩有异议,考生在成绩公布后30天内向报名所选考试管理机构提交书面复查申请。

28.滚动考试项目成绩如何滚动计算?

答:以2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考试项目为例,参加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的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如执业药师是滚动考试,一共有4个科目。考生若在2012年报考全部4科合格2科,2013年报考剩余2科合格1科,那么2014年报考时只能保留2013年的成绩,而2012年成绩无效。考生必须在连续2年全部4科合格才能取得执业药师资格证书。

29.资格证书获得的条件是什么?

答:全科成绩合格+考后资格审核合格。

更多信息请查看医学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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