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师范大学2013年贵州省艺术类专业录取情况
2014-07-16来源:贵州师范大学网
专业名称 科类 录取情况
专业成绩最高分 专业成绩最低分
播音与主持艺术 文理综合 290 258.33
音乐学 文理综合 257.8 222.59
舞蹈学 文理综合 204 176
音乐表演(声乐方向) 文理综合 204.01 197.59
音乐表演(管弦方向) 文理综合 230 194
音乐表演(键盘方向) 文理综合 257.39 249.99
音乐表演(民乐方向) 文理综合 203.61 188.39
美术学 文理综合 248.33 216.66
环境设计 文理综合 261.33 237.99
视觉传达设计 文理综合 245.99 180.66
摄影 文理综合 243.99 182
绘画 文理综合 244.66 181.33
动画 文理综合 244.32 190.99

备注:

1.艺术类专业在省招生考试院投档范围内,各专业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

2.音乐表演专业考生需具有相应专业方向专项考试成绩,录取时各方向在有相应专项成绩的考生中,按专业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3.音乐表演(声乐方向)要求男生身高不低于170CM,女生身高不低于160C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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