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口市西华县人民政府2014年征兵政策解读
2014-07-10来源:西华县人民政府网

经国务院、中央军委批准,今年的征兵工作已经开始。依法服兵役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和神圣职责,一人参军,全家光荣,希望广大适龄青年热爱国防事业,踊跃报名,应征入伍。为方便大家报名应征,现将有关事项予以明确。

一、时间安排

我县征兵工作从7月1日开始,9月30日结束。7月31日前为宣传发动及准备阶段。8月1日至1 5日为体检阶段,8月16日至2 6日为政审走访阶段,8月2 7日至9月4日为定兵公示阶段,9月5日起运新兵,9月3 0日征兵结束。

二、年龄条件

2014年12月31日前年满18至20周岁,高中毕业文化程度青年可放宽到21周岁,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放宽到22周岁,高职(专科)毕业生可放宽到23周岁,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可放宽到24周岁。根据本人自愿,年满17周岁的高中应届毕业生可应征入伍。

三、文化条件

以高中(含职高、中专、技校)毕业以上文化程度为主,优先批准学历高的青年入伍,优先批准应届毕业生入伍。非农业户口青年,应具备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农业户口青年应具备初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2014年已经被普通高等学校录取及正在高校就学的学生,可以批准入伍。

政治条件符合公安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2014年新颁布的《征兵政治考核工作规定》、身体条件符合国防部2014年新颁布的《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其中,身高不低于160厘米,右眼裸视视力不低于4.6,左眼裸视视力不低于4.5。

四、优惠政策

入伍后,家庭享受政府发放的优待金,标准不低于今年的农业户口每年6505元,非农业户口每年11520元,在校大学生、大学毕业生和今年刚被大学录取的高中毕业生按非农业户口标准发放。大学生参军入伍,享有优先批准入伍、优先提干使用、考研升学优惠、享受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就业安置优惠等政策。已被普通高等学校录取的学生可以在我县报名应征,批准入伍后可办理保留入学资格手续,退出现役后2年内允继续入学就读,并享受国家学费资助政策。在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聘、国有企业招工时,分别安排不低于考录总数的5%、10%、15%,定向考录符合条件的退役士兵。

五、报名方法

凡符合条件的青年均可在常住户口所在乡(镇、办事处、县直)武装部报名或登录全国征兵网直接报名。

六、有关规定

1.应征参军不收取任何费用。征兵中应征青年报名、体检、服装、办理相关手续等不收取任何费用,如有违反规定乱收费的,应征青年及家长应坚决予以拒绝,并及时举报。

2.走访调查必须有3人以上集体进行,共同签署走访调查结论。政治条件兵走访调查由县征办统一组织,安排接兵干部参加,接兵干部不得单独走访或约见应征青年及家长。

3.征兵工作经费由政府、部队保障。征、接兵工作有专项经费保障,如征、接兵人员要求提供交通工具、购买物品、安排住宿、宴请和娱乐活动等,应征青年及家长应予以拒绝,并进行举报。

七、咨询监督

当兵尽义务,不花一分钱。今年,各级纪委将坚决打击征兵中的不正之风,请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监督,共同营造廉洁征兵的良好环境。为方便广大应征青年、家长及社会各界,及时咨询了解政策规定,加强对征兵工作的监督,各级都开通了政策咨询和监督举报电话。

总部举报电话:010-66739933/66737251

河南省军区纪委:0371-81670250

周口军分区纪委:0371-8176208

县征兵办公室纪检组:0394—8176555

0394—8176553

广大青年朋友们,军队是个大学校、大熔炉,火热的军营生活能够磨砺出坚强的意志,严明的纪律能够培育出顽强的作风。希望更多的有志青年能够投笔从戎,在火热的军营中淬火成钢,在绿色方阵中锻炼成长,成为共和国的钢铁战士,为建设强大的国防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更多信息请查看征兵/军转干部安置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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