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职业技术学院2014年招生章程
2014-07-04来源:安康职业技术学院网

一、院校名称:安康职业技术学院

二、办学类型及层次:公办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院、高职。

三、办学地址:安康市汉滨区育才路96号。

邮政编码:725000

四、录取规则:

1.依据考生所填志愿统一录取,凡达到所在省、市录取分数线,且电子档案已投到我院的,原则上我院保证录取。

2.调档比例执行有关省市招生委员会规定控制比例,实行网上远程录取。

3.录取时,优先满足和充分尊重考生所填志愿。

4.专业调整:如考生对所录取专业不满意,待入学报到后,考生自愿书面申请,家长签字后,报学院招办,经学院研究同意后同科类可适当调整专业。

5.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无分数级差要求,对不服从志愿调配者,执行各省市招生委员会退档规定退档,其责任考生自负。

6.录取时,往届生应届生一视同仁,无男女生比例限制。

7.对考生的健康状况要求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订并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通知规定。

8.考生符合所在省、市规定照顾条件者,加分或减分投档的,我院均予以认可,在考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9.我院不再进行其它语种加试,不进行口试面试。

五、退档:

2014年凡电子档案已投到我院的,原则上不退档;但对专业不服从调配的、上年度电子档案投到我院已被录取的,一律退档。

六、收费标准:

严格执行陕西省教育厅、财政厅、物价局和学院所在地市级物价局审核批准的标准。统招(包括单招〕临床医学、药学、医学检验技术、医学影像技术均为5500元/年;统招(包括单招)护理、助产专业5000元/年;康复治疗技术、公共卫生管理4500元/年;统招旅游管理、社区管理与服务、初等教育、酒店管理均为4000元/年;统招(包括单招)学前教育、供用电技术、计算机应用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应用电子技术、会计电算化、电脑艺术设计均为450O元/元,建筑工程技术、建筑工程管理、工程造价、汽车技术服务与管理、汽车检测与维修为500O元/年。住宿费50O元/年,书费500元/年(多退少补)。

七、奖学金政策:

1.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受奖比例由省教育厅分配。

2.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受奖比例由省教育厅分配。

3.国家特困生资助:3500元/年,受奖比例由省教育厅分配。

4.国家一般困难生资助:2500元/年,受奖比例由省教育厅分配。

八、颁发学历证书的院校名称:安康职业技术学院

九、证书种类:普通高等专科毕业证书

十、学院网址:www.akvtc.com

十一、学院招生咨询电话:0915—3112570 0915-8171012

13509153622(王老师) 15929008833(陈老师)

各专业咨询电话:

临床医学系: 0915-3285008

护理系: 0915-3285159

基础医学系: 0915-3285066

学前教育与艺术系: 0915-3117921

经济管理系: 0915-3117933

电子工程与信息系: 0915-8171102

机电工程系: 0915-8171115

建筑工程系:0915-817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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