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第四人民医院2014年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2014-07-03来源:汕头市人才网

汕头市第四人民医院因发展需要,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省政府令2009年第139号)和《汕头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暂行)》(汕市人〔2009〕269号)要求,拟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15名,现公告如下:

一、单位情况简介

汕头市第四人民医院为汕头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直属事业单位,是一所集预防、医疗、科研、教学于一体,以精神卫生为大专科,内、外、妇科配套的公益二类卫生机构。医院住院环境良好,精神卫生专科居粤东先进地位,拥有CT、彩色B超、全自动生化分析仪、数字X光机、MECT治疗仪等先进设备,设施配套齐全。

二、招聘岗位和条件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15名,其中精神科医生5名,外科医生2名,妇产科医生2名,儿科医生2名,医学影像医生2名,麻醉科医生1名,脑电图诊断医生1名,详见《汕头市第四人民医院2014年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

(二)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团队合作精神好;

4、身体条件符合《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能适应岗位需要;

5、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它条件,各岗位招考范围、条件和要求详见《汕头市第四人民医院2014年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

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得参加应聘。

三、岗位薪酬及相关待遇

获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按有关规定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

四、报名时间、地点和方式

(一)报名时间:2014年7月16日至7月25日(上午9:00~11:30,下午3:00~5:00);

(二)报名地点:汕头市第四人民医院人保科(汕头市金湖路50号六楼);

(三)报名方式:报名者根据所学专业报考相应职位,每人限报一个职位,到现场报名。

1、报名时需提供材料:

(1)符合报考条件的毕业生持身份证、毕业证书、毕业生推荐表(含毕业成绩表)。符合报考条件的在职人员持毕业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执业证、在二级以上医院工作满2年的工作证明(聘用合同、缴交社保或工资发放证明等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市选聘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含农村社区,下同)担任村(社区)党支部书记助理或村(居)委会主任助理等对象,报名时需提供《广东省“三支一扶”合格证书》、《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任职工作证书》。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3)免冠正面2吋彩色照片3张;

(4)《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自贴相片)。

报名所提供材料由本人用牛皮纸资料袋(自备)盛装,在报名时一并上缴报名处。报考者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且与《报名表》中填写的情况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不予录用。

本次报名不接受邮件报名,可接受委托报名,但须按要求交齐相关资料。

2、领取准考证时间及地点:经审查符合资格条件者,由本单位发放准考证。准考证发放时间:2014年7月30、31日(上午8:30~11:30,下午3:00~5:30)。发证地点:凭本人身份证到汕头市金湖路50号汕头市第四人民医院6楼人保科领取。逾期未领取准考证者视作自动放弃考试。
五、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合成。

(一)笔试

1、笔试的内容和方式:根据按岗设考的原则,考试内容为招聘岗位的相关专业知识,笔试不指定考试参考用书。卷面满分为100分,闭卷考试,时间为120分钟,应试人员凭身份证、准考证参加考试。

2、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为8月,以准考证通知时间为准,地点:汕头市第四人民医院十楼会议室。

3、笔试成绩公布时间(同时公布进入面试人员名单):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公布。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

4、属政策性加分对象的,包括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市选聘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含农村社区)担任村(社区)党支部书记助理或村(居)委会主任助理等对象,服务期满之日起3年内者(计算截止日期为2014年7月16日),笔试成绩加5分。

(二)面试

面试人数:面试对象按招考职位拟招聘人数分段计算,具体计算函数为:1、Y=2X(1≤X≤3);2、Y=1.5X+1(3<X≤10)。其中,X代表拟聘用人数,Y代表面试人数,Y值按小数点后四舍五入取整数值。当面试人数少于拟聘用人数时,笔试合格的人员全部进入面试。

面试对象的确定:各职位面试人数在笔试合格的考生中,按成绩高低顺序确定。

面试人员名单公布时间: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公布。

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方式:采取现场答辩方式,面试分数在面试全部结束后当场向考生公布。

面试内容:岗位素质、专业知识或专业技能。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得列为体检对象。

(三)考试总成绩及考试入围体检人员名单公布时间:在面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公布。

入围体检人员的确定:按照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依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招聘岗位人数等额确定入围人员名单。总成绩相同的考生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排名。

六、体检和考核

(一)考试总成绩入围人员参加体检

体检标准按照《关于印发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粤人社发〔2010〕382号)执行,体检费由本人自负,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环节

考察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实行。

七、拟聘人选公示和聘用

1、根据岗位要求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2、受聘人员在我院最低服务期5年。期间,个人违约解除人事关系的,需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标准由汕头市第四人民医院与受聘人员在聘用合同中约定。

八、本次公开招聘由汕头市第四人民医院组织实施。

九、其他事项:

(一)递补:因下列情况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报市人社部门同意后,按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其他应聘人员:

1、应聘人员体检或者考核不符合要求的;

2、应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3、拟聘人员放弃聘用的;

4、未在规定的报到时限内报到的;

5、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二)本次公开招聘的公告、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体检对象公示、拟聘人选公示等事项按规定的时间同时在以下网站公开发布:

汕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hrss.shantou.gov.cn/),

汕头人才网(http://www.strc.com.cn),

汕头市卫生计生局网站(http://www.stwsj.gov.cn)

汕头第四人民医院网站(http://www.gdstsy.com)。

十、联系部门、监督部门及电话

1、联系部门:汕头市第四人民医院人保科;

2、联系电话:0754-88201784-609;

3、监督电话:

0754-88201786(汕头市第四人民医院办公室)

0754-88547977(汕头市卫生计生局人事科)

0754-88179804(汕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汕头市第四人民医院

2014年7月3日

附件:

汕头市第四人民医院2014年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

汕头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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