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2014年叶剑英元帅纪念馆招考讲解员公告
2014-07-03来源:梅州人才网

叶剑英元帅纪念馆隶属叶剑英纪念园管理局,为正科级事业单位,建馆二十五年来,现已建设成为全国爱国主义教育示范基地、全国红色旅游经典景区、全国国防教育示范基地、“国家AAAA级旅游景区”。随着纪念馆不断发展,为适应工作需要,以崭新面貌迎接国内外观众,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考讲解员6名(其中男性2名,女性4名)。

一、报考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思想品质、职业道德;乐观向上,吃苦耐劳;热爱讲解工作,服从单位工作安排,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要求和能力素质。

2、年龄30周岁以下;男性身高1.75米(含)以上,女性身高1.62米(含)以上,双眼裸视1.0以上。身体健康,仪表端庄,气质优雅。

3、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须具有国家二级甲等及以上普通话证书、有较强的语言表达和才艺展示能力,能熟练使用电脑常用的应用软件。播音主持、中文、历史、英语、旅游及表演艺术等专业可优先考虑。

4、户口不限。

二、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2014年7月2—4日。上午8时—下午5时。

2、报名要求:符合条件者可登陆梅州市人事人才网(www. mzrsrc.com)下载并填写报名登记表,粘贴近期2寸免冠照,一式2份。各种证照(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导游证以及普通话、外语、计算机等级证,各种有关获奖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2份,并提供一份具有资质的县级以上医院的健康体检证明,由本人到叶剑英元帅纪念馆报名。

3、报名地点:叶剑英元帅纪念馆办公室(地址:梅县雁洋镇叶剑英纪念园管理局二楼)。

三、考试方式和内容

考试分为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三个阶段,按照综合得分从高到低录取。1、资格审查;2、笔试;3、面试。考试由纪念馆组织实施。

(一)笔试(50分):本次招考实行竞争性选拔考试,分岗位业务知识考试和公共知识考试两部分,各占25分计入总成绩,满分为50分。

笔试定于2014年7月5日(星期六)上午9时至 11时,在叶剑英纪念园管理局影视厅进行;按招考职位,依笔试成绩高低顺序以 1∶3的比例进入面试。

(二)面试(50分):重点测试应试人的基本素质、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仪表气质。参照招录公务员面试的评分办法,计算面试成绩,满分为50分。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加面试成绩为其总成绩,按招聘职位,依成绩高低顺序,确定拟招聘人选。

四、待遇: 聘用人员试用期2个月,2000元/月。试用期满后每月工资5000元。在聘用期间的工资、劳动保障(五险一金)等方面按有关政策规定落实,并签订劳动合同。

五、联系方式:

电话:0753-2827881

联系人:

黄宏文(13560993172)

杨 健(13823803365)

本公告由叶剑英元帅纪念馆负责解释。

叶剑英元帅纪念馆

2014年6月24日

附件:《梅州市叶剑英元帅纪念馆公开招考讲解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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