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丽水市2014年上半年国家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工作已完成,笔试和面试都合格的考生请按下列要求领取《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取要求
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原件领取。(若考生本人因事不能前来可委托他人携带考生身份证领取。)
二、领取时间
2014年7月7日-2014年7月11日(上班时间领取)
三、领取地址
丽水市囿山路12号市教育局一楼大厅
丽水市教育招生考试中心
2014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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