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州(市)、高校项目办: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团中央书记处关于加强西部计划品牌建设的有关要求,推广“新西部、新生活、新成长”的2010年西部计划宣传口号,鼓励更多的应届高校毕业生报名参与西部计划、投身西部基层,根据团中央、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日前召开的2010年西部计划部际联席会有关精神和全国项目办有关部署,现就做好我省2010年西部计划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州(市)项目办相关工作
(一)新增服务县和新招募志愿者服务岗位的申报和确定
1.新增服务县申报与确定
州(市)项目办按照相对集中原则,参照2009年规模,在充分考虑服务县的工作业绩、就业服务工作、志愿者服务成效以及当地党委、政府对西部计划工作的重视程度等因素的基础上,审定新增西部计划服务县资格,确定志愿者名额。新增西部计划服务县须成立西部计划县级领导机构和项目办,专人负责日常管理服务,志愿者服务人数须超过30人,并由相关县级人民政府批准申请,所在省项目办审定,报全国项目办备案。曾因管理不力导致志愿者重大安全健康事故和严重违反工作职责的服务县,不再派遣新招募的志愿者。
2.新招募志愿者服务岗位的申报与确定
服务岗位的确定采用申报制度。各服务县项目办在本县开展服务岗位申报工作。岗位类别需从教育、医疗卫生、农业科技、基层青年工作、新疆双语教学、灾后重建及其它中选择。各服务单位申报岗位时,要详细填写岗位信息,岗位需求要切合实际,不应过于局限专业要求,西部计划服务岗位申报表见附件1。
州(市)项目办要督导服务县项目办严格审核岗位信息和数量。教育岗位要尽可能保持连续性,形成接力机制。服务岗位原则上在服务县的乡镇一级。服务县项目办在确定服务岗位时,尽量选择岗位需求说明详细、后勤保障得力的单位。
要进一步加大支教、支医、支农工作的力度,严格控制县乡机关、企业等其它类岗位,数量不得超过申报岗位数的10%。5月12日16:00前,各州(市)项目办将服务岗位详细信息以电子版形式报服务省项目办。
现代农村远程教育、基层检察机关、基层法律援助、基层人民法院、西部平安建设、开发性金融等与有关部委合作的专项行动相关工作由各省级专项行动主管单位与省项目办协同处理。
3.录入并分配服务岗位
5月14日16:00前,各州(市)项目办督导县项目办将经省项目办审核合格的服务岗位信息,按一岗一人的原则,录入“西部计划信息系统”(west.youth.cn),同时按照本县服务人数再次核实服务岗位数量。对口招募省的招募名额岗位分配工作由省项目办操作完成。
(二)后续管理服务工作
1.信息确认和岗位调换
志愿者派遣时,州(市)项目办要督导县项目办严格按照全国项目办发放的志愿者确认通知书上写明的服务岗位安排上岗,调换岗位需征得志愿者本人同意并报经省级项目办批准,严禁随意调换志愿者岗位和志愿者服务地。省项目办将对相关工作进行督导。
2.管理服务
进一步落实“谁用人、谁受益、谁负责”和“培养与使用并重”的原则,坚持以人为本,建立服务县项目办与志愿者谈心制度,加强管理服务工作的制度建设和机制建设。州(市)、县项目办要将志愿者安全健康作为日常管理重大工作加以完善落实,明确责任,规范管理,强化服务县项目办和用人单位管理服务责任。妥善安排好2010年新到岗志愿者的免费住宿和饮食安排等生活保障;切实落实好西部计划志愿者岗位对接和专、兼职担任乡镇团委副书记等工作。省项目办将加强服务县年度工作考核,建立服务县考评机制,实行服务县考核末位淘汰制,促进服务县项目办增强责任意识。服务县项目办要加强对服务单位和志愿者的年度考核,实行服务单位考核末位淘汰制,要切实关心志愿者工作、生活,优化志愿者锻炼成长的工作环境,为志愿者成长成才,扎根基层创造良好条件。
3.就业服务
州(市)、县项目办要按照全团促进青年就业创业工作统一部署,把西部计划志愿者的就业服务工作纳入青年就业创业基金、实施青年创业小额担保贷款项目和建立青年就业创业见习基地等重点工作实施范围。
州(市)、县项目办要切实负起责任,争取党委政府支持,进一步做好西部计划与相关鼓励和引导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专门项目的待遇政策的衔接工作,切实将已出台的各项政策落到实处,以充分调动西部计划志愿者的积极性。要结合实际采取有力措施,努力为本省招募的和在本省服务的期满志愿者提供有效的就业服务。县级项目办要积极争取党政支持,努力为期满志愿者扎根本地创造条件。州(市)、县项目办要逐步建立志愿者人才库,密切配合,加强协作,对服务期满志愿者的就业创业情况及时进行跟踪调查,加强对期满志愿者的跟踪培养。
认真做好西部计划和选调生、“村官计划”、农村教师特设岗位、“三支一扶”等项目的对接,择优推荐服务期满的西部计划志愿者应聘相关项目。
4.评估考核与总结表彰
6月,省级项目办会依据全国项目办制定的《评估考核办法》,对2009至2010年度项目实施的总体绩效、各级项目办的工作成效和志愿者个人服务业绩进行考核评估。
(1)志愿者服务期满,省项目办负责服务证的编号汇总、组织发放等工作。州(市)项目办要及时建立包括姓名、身份证号码、毕业院校、服务单位、服务证编号等内容在内的年度服务期满志愿者信息档案并报省项目办。县项目办负责对志愿者做出鉴定并存入本人档案,考核合格的发放服务证,作为志愿服务经历和享受相关政策的证明。服务证编号由西部计划信息系统自动生成,由志愿者本人填写。
(2)省项目办将加强对县级项目办的考核,考核结果作为表彰和确定下一年度服务县实施计划派遣指标重要参考依据。
(3)州(市)团委、项目办要将表彰优秀志愿者、县项目办纳入中国青年志愿者优秀个人奖、组织奖和项目奖评选表彰活动。
(三)宣传动员工作
各地要积极争取地方党委宣传部门和新闻媒体的支持,大力宣传表现优秀和扎根基层自主创业的西部计划志愿者典型事迹。重点宣传好在抗旱救灾、抗震救灾中表现优秀的志愿者,扎根在民族地区的优秀志愿者,在促进西部发展中作出重要贡献的基层青年专项志愿者,扎根基层自主创业的优秀志愿者。各地在做好本地宣传报道的同时,要及时向省项目办报送优秀志愿者典型事迹材料(包括志愿者姓名、性别、籍贯、政治面貌、毕业院校、服务时间、服务单位、服务岗位等基本情况,事迹材料2000字左右等),为省项目办的宣传报道工作提供素材。
西部计划招募启动和报名期间,各地要积极联系地方有影响力的电视台、报纸、网站等新闻媒体,广泛转发西部计划视频公益广告和动画版公益广告(可到西部计划官方网站下载),扩大品牌影响。
由全国项目办主编的《西部计划工作简报》是展示各地工作成绩、交流工作经验、发现新闻线索、指导工作开展、扩大对外影响的窗口和平台。去年刊发的90多期工作简报,极大推动了各项工作开展。各地在做好相关工作的同时,要重视《西部计划工作简报》信息报送工作,内容主要包括各地开展的特色项目活动、地方党委政府有关文件政策、地方党政领导参加的重大活动和批示意见、招募选拔和管理服务、就业服务等方面的有效措施、各级项目办人员培训和志愿者自我管理等机制建设、高校和服务县项目办、志愿者服务单位与服务期满志愿者用人单位的有益做法和经验、新闻单位的重大宣传报道情况等,字数在1000字左右,并可配图片、表格等。
各州(市)项目办要指定专人负责,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要以5月6日为起点,集中行动、形成合力和声势;要加强对服务县项目办的指导和督查,大力做好招募报名期间的宣传发动工作;同时要做好舆情监控,发现重要舆情信息要及时处置并上报。各州(市)项目办要统筹兼顾,做好志愿者的管理服务和志愿者服务县考评等工作,切实维护志愿者正当权益。
二、各高校项目办相关工作
(一)招募与宣传动员
今年西部计划报名时间为5月6日至5月26日。报名期间,各高校项目办要主动联系就业指导中心及相关院系,通过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信箱等多种方式,向2010年应届毕业生个人邮箱至少发送一封电子邮件,主要内容包括西部计划报名时间、报名方式、截止时间等招募信息和《2010年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实施方案》等内容。5月10日16:00前,各高校要向省项目办报送相关工作计划;5月27日16:00前,各高校要及时统计本校邮件发送数量等数据并上报省项目办。要重视校园内的宣传发动工作,各高校项目办在报名期间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在校园网发布西部计划招募消息一个月。二是在学生人流集中处悬挂西部计划招募宣传横幅,张贴西部计划宣传海报。三是在学生食堂等地播放西部计划2010年动画版宣传片。四是在学校主要活动场所设置西部计划咨询台等等(相关海报、宣传片可从西部计划官方网站下载)。报名学生登陆西部计划网站(xibu.youth.cn)和中国志愿者网站(www.zgzyz.org.cn)查看有关情况,填写《西部计划报名登记表》。5月26日起,各高校项目办在省项目办指导下,选拔志愿者。6月21日16:00前,各高校项目办将录取志愿者名单报省项目办审核。
1.确定招募指标,落实招募责任
5月20日左右,省项目办将按照集中招募、集中服务的原则和各高校网上报名情况分配各高校招募指标并在确保本省招募本科以上学历志愿者的比例不少于85%的基础上,对本省招募工作进行统一规划。
2.完成“网上报名”的准备工作
(1)在“西部计划信息系统”中建立“招募高校名单”。5月10日16:00前,通过高校申报、省项目办确认的方式,确定本省参与招募高校名单,并录入“西部计划信息系统”。
(2)专人负责网上招募。5月10日前,各高校项目办需指定专人负责使用西部计划网站的“西部计划信息系统”。同时,要按照相关时间节点认真做好志愿者资料的备份工作,以应对可能产生的调整。
3.报名审核
(1)网上报名。5月6日至5月26日,报名学生可登陆西部计划网站(xibu.youth.cn)和中国志愿者网站(www.zgzyz.org.cn)查看有关情况,填写报名信息。
(2)打印报名表。报名学生从西部计划信息系统下载打印《报名登记表》。
(3)交表。报名表由辅导员或院系团委负责人签字,并由所在院(系)党组织盖章后,5月26日前交至本校项目办。
(4)审核。高校项目办在收到学生的《报名登记表》后,及时对其在网上报名填写信息的真实性等情况进行审核。审核后,在“西部计划信息系统”中填写审核意见。
4.选拔志愿者
(1)选拔标准。
a.具有志愿精神
b.学分总绩点(或学业成绩)排名在本院系同年级学生总数前70%之内
c.通过本校毕业体检和西部计划体检
d.获得毕业证书并具有真实有效居民身份证
e.本科及本科以上学历优先
f.优秀学生干部和有志愿服务经历者优先
g.西部急需的农、林、水、医、师、金融、法学类专业者优先
h.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在西部地区者优先
i.已录取为研究生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优先
j.参加基层青年工作专项行动的志愿者应累计有1个月以上基层工作、志愿服务经历或者曾获校级及以上表彰奖励、担任过各级团学组织主要负责人
有条件的高校要鼓励已被录取为研究生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报名参加西部计划,并在保留其入学资格和学籍等方面出台鼓励措施。
(2)笔试、面试。5月26日起,各高校项目办在省级项目办指导下,根据本校招募指标及服务岗位,考察报名学生的政治思想素质、学习成绩、志愿服务经历等情况,并组织对报名的高校毕业生开展笔试、面试工作,择优选拔志愿者。要协调学校教务处、学生工作部(处)等有关部门,对入选的报名者逐一进行面试,有条件的高校要进行心理测验,面试结果要书面备案。受省项目办委托与面试合格的志愿者及时签订《招募协议》。
(3)统一体检。6月5日前,省项目办统一指定时间和医院,组织入选的报名者进行集中体检,(体检项目见附件2)。体检不合格的,要及时调换。
在招募体检工作中,要严格落实《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文件要求,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用)》(在西部计划网站查询)执行。
志愿者在服务期间,因体检不严导致既往病复发等所产生的全部费用由招募高校项目办承担,并将取消招募高校下一年度的招募资格。
(4)公示和录取志愿者。6月中旬,高校项目办公布录取志愿者名单并在校园网公示3天。若无异议,将志愿者名单报省项目办。
各高校项目办在选拔工作期间应与省项目办密切沟通,保证信息畅通。高校在选拔过程中如出现服务岗位空缺,应将空缺岗位及时报省项目办进行更换或将空缺岗位退还省项目办,由省项目办统一协调、完成招募任务。同时,各高校项目办要加强管理、充分利用志愿者人才库,把入选和未入选的报名学生全部纳入其中,以备岗位更换和因体检等原因更换之需。
省项目办将对各高校招募选拔工作开展督导检查,重点检查招募工作流程中体检、公示等重点工作环节。
(5)审定确认
a.6月下旬,省项目办向志愿者发《确认通知书》(注明服务岗位、培训报到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
b.9月上旬,全国项目办通过“西部计划信息系统”汇总到岗志愿者名单,并向社会公布。
5.大力宣传
要注重典型宣传。挖掘西部计划优秀志愿者感人事迹,特别是扎根西部、奉献基层志愿者的典型进行宣传。要注重群体宣传。在全社会树立西部计划志愿者有爱心、能吃苦、乐于奉献、勇于承担社会责任、有基层经验的良好社会形象,推动形成社会共识,为西部计划志愿者成长营造氛围。要注重成效宣传。发掘各级党政部门、基层单位以及全社会对志愿者的政策引导、培养使用、生活关心、成长关注等方面的好做法,总结提炼各级团组织、项目办和团干部推动西部计划发展的好经验,并加大宣传力度,为志愿者开展服务和成长成才创造条件。要注重形象宣传。将传统媒体和新媒体有效结合,重点依托校内网,校园网,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信箱,充分利用公益广告、海报等形式,实现对在校大学生的全覆盖宣传。完善西部计划形象代言人制度,聘请扎根基层等各类优秀志愿者、社会知名人士担任形象代言人,组织开展相关活动,扩大西部计划品牌号召力和团组织的社会影响力。高校项目办要向用人单位重点推荐本校派出的服务期满志愿者。
(二)集中培训及上岗
1.集中派遣培训
省项目办统一组织的培训,培训自7月28日开始,不少于4天。志愿者携《确认通知书》、毕业证和本人身份证件提前1-2天报到。省项目办于7月10日前确定志愿者报到培训具体地点、联系方式并通知高校项目办。
有条件的高校要充分利用毕业生离校前的时间,对入选志愿者开展基层工作和群众工作方法、安全健康、就业、创业服务等内容的培训,认真学习四部委2009年联合下发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管理办法》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各级项目办和服务单位职责》等相关文件,并根据岗位专业要求,开展相关见习、实习。
2.志愿者补招、信息确认和岗位调换
培训派遣期间,如出现入选志愿者流失,由省项目办负责补招工作。
志愿者到达服务地后,要在8月15日前登陆西部计划信息系统,填写确认有关服务信息,内容包括:服务岗位,服务地联系电话,发放补助专用银行卡号。
三、相关保障
(一)政策保障
2010年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除享受国家规定的高校毕业生就业优惠政策外,享受《关于实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通知》(中青联发[2003]26号),《关于做好2004年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工作的通知》(中青联发[2004]16号),《关于统筹实施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09]42号)等文件有关精神。有关研究生加分和报考公务员加分相关政策以人社部发[2009]42号文件为准。
即,一是自2010年开始参加西部计划的,服务期满2年且考核合格的志愿者,3年内报考研究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全国项目办于2011年1月15日前将符合加分政策的志愿者名单和电子数据库(包括地方项目)报送教育部有关部门。二是志愿者服务期满2年且考核合格的,报考公务员等享受相关优惠政策,出省服务的和在本省服务的志愿者优惠政策必须保持一致,具体政策规定由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确定。
各地出台的政策如优惠于以上政策则参照各地政策执行。全国项目办将深入研究、加强协调,进一步做好西部计划与相关鼓励和引导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专门项目的待遇政策的衔接工作。各省级项目办也要争取党政大力支持,与有关部门积极沟通,为西部计划志愿者提供良好的政策保障。
(二)经费保障
1.志愿者补贴。志愿者服务期间,中央财政给予一定生活补贴。生活补贴为每人每月680元,同时根据所在服务地享受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按照人事部、财政部《完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制度实施方案》,全国有984个县、市、区纳入实施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范围,每月津贴标准分别为:一类区65元,二类区120元,三类区215元,四类区370元,五类区640元,六类区950元),按月发放。具体标准由省项目办与本省财政厅联系后做相关解释。交通补贴按志愿者家庭所在地和服务地之间的实际里程发放,每年发放两次。志愿者的生活补贴和交通补贴统一拨付至志愿者所持银行卡中。
根据2009年4月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财政部、共青团中央联合下发的《关于统筹实施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09]42号)(以下简称《通知》)规定,共青团中央组织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已列入《通知》规定范围。各省(区、市)团委及西部计划项目办要根据《通知》第三条和第八条的规定,商地方政府财政等部门协调解决,确保文件精神落到实处。志愿者所在服务县、服务单位要切实关心爱护志愿者,帮助他们解决生活、工作中遇到的一些实际困难和问题,有条件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给予志愿者适当补助。
2.志愿者保险费用。志愿者保险由全国项目办统保,保费为每人200元。
3.志愿者体检费。由中央财政按照人均200元的标准给予支持,全国项目办在志愿者到岗后按照各省实际到岗人数110%一次性拨付给招募省项目办,由省项目办根据实际情况分配。
4.其它经费。各级项目办要积极争取在同级财政安排的专项工作经费中,列支培训、项目管理工作经费。服务县项目办应结合实际争取党委、政府支持,将西部计划纳入当地年度重点工作范围,并将管理经费列入同级地方财政预算。
联系人: 巫雪松 杜晔
联系电话:0871-4108696(可传真)
电子邮箱:ynsxbjh@163.com
附件:
1. 西部计划服务岗位申报表
2. 2010年西部计划体检项目
3.西部计划志愿者综合保障险
4.2010年西部计划实施方案新变化解读
5.2010年西部计划问答
云南省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管理办公室
2010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