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崇左市扶绥县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设岗位教师招聘工作实施方案
2014-06-26来源:农村教师特岗计划招录服务网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农村教师队伍建设,逐步解决农村学校教师总量不足和结构不合理等问题,提高农村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和农村教育质量,根据《自治区教育厅、财政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自治区编办关于做好2014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桂教特岗〔2014〕1号)精神,为切实做好2014年我县“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的教师招聘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招聘人数

根据桂教特岗〔2014〕1号文件通知精神,我县计划招聘特设岗位教师50名,其中初中27名,小学23名。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1.以高等师范院校和其他普通高校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为主,少量紧缺专业应届师范教育类专科毕业生(只能报考小学岗位和初中音乐、美术、地理学科)。

2.取得相应教师资格,具有一定教育教学实践经验,年龄在30岁以下(1984年6月1日后出生)的普通高校全日制往届本科毕业生。

3.对已取得2014年“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研究生免推资格的27名广西大学、广西师范大学、广西师范学院应届本科毕业生,按照《关于做好2014年“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工作的通知》(桂教师范〔2013〕36号)要求,招聘为2014年特岗教师。

4.已招聘为特岗教师的,在三年聘期内不列入招聘范围。

(二)招聘条件

1.政治素质好,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各项方针、政策,热爱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在校期间表现良好,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2.符合教师资格条件要求和招聘岗位要求。

3.参加过“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且有从教经历的志愿者和参加过半年以上实习支教的师范院校毕业生同等条件下优先。

三、招聘原则、方法、工作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4年6月9日—6月19日

2.报名网址

全国特岗招聘网(网址:http://tg.ncss.org.cn)。

3.资格审查结束时间:2014年6月23日

4.报名及资格审查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应对在网上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2)报考我县特岗教师,只能选择我县的一个职位进行报名;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已与我县达成就业意向的毕业生必须在上述时间范围内在网上报名(未在网上报名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处理)。

(4)自治区招聘组织部门在网上进行资格审查并公布审查结果,报考人员可在查询时间内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

(二)招聘

1.招聘时间:2014年6月24日—7月20日

2.招聘原则:坚持“公开、公平、自愿、择优”的原则。

3.招聘方式:按照桂教特岗〔2014〕1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县招聘工作需要,举办专场招聘会,采取现场面试方式进行。

4.招聘必须在通过自治区资格审查的人员中进行。

5.面试时间:2014年7月8日

6.面试地点:扶绥县实验学校(地址:崇左市扶绥县新宁镇祥和路122号)。

7.体检

(1)各职位从专场招聘会现场面试结果确定人选,按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2)体检时间:2014年7月9日

(3)体检要求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检查标准及办法》规定执行。

11.考核

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教育、财政、编制等部门组成考核组实施考核工作,主要考核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专业能力、在校表现等情况。

(1)应届毕业生,主要验证身份证、学生证和所在毕业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及有关个人违纪违法证明等相关材料。

(2)往届毕业生,主要验证身份证和查阅其工作单位(当地区委会或村委会)提供的本人工作期间表现等相关材料和当地派出所出具的违法犯罪记录证明。

(3)已婚人员,还需提供当地计生部门出具的计生证明。

(4)考核时间为2014年7月14日-7月15日。参加考核的应聘人员务必于2014年7月11日前将个人的相关材料交到扶绥县教育局人事股。

9.审核与公示

(1)应聘人员通过面试、体检、考核合格后,根据桂教特岗〔2014〕21号文件精神,由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提出拟招聘人员名单,呈县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并于2014年7月25日前上报自治区教育厅师范教育处。

(2)拟招聘人员名单由自治区教育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编办审核通过后,在全国特岗招聘网予以公示。

10.集中培训与考试

对经公示无异议的拟招聘人员进行不少于120学时的集中培训,培训结束后,按照公办教师招聘办法组织专项考试,考试合格者发给培训合格证书。

集中培训与考试时间:2014年8月12日-8月26日

11.签订聘用合同并上岗任教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要按照公办教师的录用办法,与经培训、考试取得培训合格证书的拟招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由县教育局统一派遣到设岗学校上岗任教。受聘特岗教师必须服从安排,若在规定时间内不报到或不服从安排者,取消招聘资格。

签订合同及到设岗学校报到时间:2014年9月1日

五、纪律与监督

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接受监督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在招聘工作中徇私舞弊,弄虚作假。对违反招聘规定的个人和其他相关人员,一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扶绥县教育局

扶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扶绥县财政局

扶绥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14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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