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建筑大学法政学院2014年招生本科专业介绍
2014-06-26来源:山东建筑大学网

法学专业(学制:四年;授予学位:法学学士)

法学专业为学校特色专业,该专业严格遵循教育部规定的学科专业规范,围绕学科定位和人才培养目标,依托土木建筑类优势学科,加强学科交叉与渗透,培养以“建设法学”为特色的应用型法学专业人才。现有专职教师20人,其中:博士4人,硕士16人(其中在读博士12人),本科1人;教授4人,副教授5人,讲师13人。法学专业拥有功能完备模拟法庭实验室,并与各合作单位建立了多层次多领域的实践教学基地;法学专业与山东省规模最大的律师事务所——山东众成仁和律师事务所合作,建立了律所建大分部,成为法学专业产学研合作的核心基地;同时设有绿色建筑政策法规研究中心。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系统掌握法学理论和知识,熟悉我国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了解建筑、房地产等方面的相关知识,能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特别是能在立法机关、行政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仲裁机构和法律服务机构从事法律工作的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

主要课程:法理学、宪法学、中国法制史、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民法学、刑法学、商法、知识产权法、经济法、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国际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房地产法、建筑法与招标投标法。另有实践性教学环节:法庭见习、社会调查、法律咨询、专题辩论、疑案辩论、模拟审判、学年论文、毕业实习、毕业论文。建筑法、房地产法、建设工程合同法律制度、城乡规划法、建设工程与房地产法实务等。

毕业去向:毕业生可以在立法、司法、行政机关,律师事务所,建筑与房地产类公司、企业,以及其他与法律相关的行业从事法律执业和管理工作。

社会大量需求既具有法学专业知识又具有土木类、管理类等学科知识的复合型人才,法学专业学生在建设行业企事业单位的就业具有极大优势,同时学生就业面宽,职业发展空间大。


社会工作专业(学制:四年;授予学位:法学学士)

社会工作是新兴的应用性专业,它坚持“助人自助”宗旨,在社会服务、社会管理领域综合运用专业知识、技能和方法,帮助有需要的个人、家庭、群体、组织和社区,整合社会资源,协调社会关系,预防和解决社会问题,恢复和发展社会功能,促进社会和谐的职业活动。我校的社会工作专业2003年正式招收本科生。现有专职教师15人,其中:博士4人,硕士9人,本科2人;教授1人,副教授6人,讲师8人。拥有功能完备和实施领先的综合实验室,建立了多层次多领域的实践教学基地,成立了专业的社会工作机构——济南市建达社会工作服务中心。专业发展水平居于山东省同类高校前列。

培养目标:本专业以促进学生个人能力提升和综合素质全面发展为出发点,以强化学生实务能力的训练为核心,培养具有一定社会工作专业知识和技能,在社会福利、社会救助、慈善事业、社区建设、婚姻家庭、精神卫生、残障康复、教育辅导、就业援助、职工帮扶、犯罪预防、禁毒戒毒、司法矫治、人口计生、应急处置等领域直接提供社会服务的专门人员。

主要课程:社会学概论、社会研究方法、西方社会学理论、社会心理学、社会福利思想、社会保障概论、社会政策概论、社会工作导论、个案工作、小组工作、社区工作、青少年社会工作、老年社会工作、残障社会工作、矫正社会工作、农村社会工作、社会行政等。

毕业去向:在民政、劳动与社会保障、卫生、教育等机关事业单位,工会、青年、共青团、妇女等社会组织,企业、社会公益团体或组织、社区等部门从事行政、管理和社会服务工作。

社会工作专业就业前景广阔。2012年3月中央组织部等中央19部门颁布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中长期规划》提出,到2015年一线社工专业人才总量增加到50万人;到2020年增加到145万人。目前我国社工专业人才仅有36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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