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提升牡丹江市择业派遣期内离校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的自身综合素质和职业能力,丰富工作经验,增强就业竞争力,促进更多高校毕业生实现就业,牡丹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向社会征集了20家就业见习基地,可提供就业见习岗位942个,欢迎有就业见习意愿并符合条件的毕业生报名参加。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基本政策
1、见习人员条件。牡丹江市择业派遣期内离校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具有见习岗位所需专业知识。
2、见习期限。一般3-6个月,最长不超过12个月。
3、见习待遇。见习期内,见习基地可为见习人员提供不低于我市最低工资标准(1050元/人/月,其中市就业专项资金按525元/人/月的标准予以补助)的基本生活补贴,并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见习期满考核合格人员见习基地可择优留用。
二、报名登记
凡有见习意愿并符合条件的毕业生,请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到牡丹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毕业生就业指导科(江南开发区乌苏里路59号524室)报名登记。
咨询电话:0453-6172097
三、分配方式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根据见习岗位情况、毕业生报名情况统筹调剂分配见习人员。参加见习人员凭《就业见习通知书》,在规定期限内到见习基地报到。
特此公告
牡丹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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