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国防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录取规则(2014年)
2014-06-25来源:云南国防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录取规则:

1、执行教育部及各生源省(市、区)的招生政策,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录取考生。

2、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一志愿生源不足时,再依次顺序录取非一志愿考生。

3、执行各生源省的加分政策,以加分后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4、学校不限制考生应试外语语种,但新生进校后均以英语为公共必修课。

5、各专业录取不限男女生比例,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有关规定。

6、凡是被正式录取的考生毕业时,学习成绩合格的颁发教育部网上电子注册的“云南国防工业职业技术学院”高职专科毕业证书;在校期间,要求通过专业所需职业资格鉴定考试,颁发相应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资格证书。

7、录取结果公布渠道为:各省(市、区)招考办录取结果公布渠道;学校寄发录取通知书;考生电话咨询我校招生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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