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特岗计划”教师招聘工作的有关通知精神,为切实做好田东县2014年“特岗计划”教师招聘的各项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招聘计划
计划招聘特设岗位教师共65名。其中,初中5名(音乐3名、美术2名),小学60名(英语5名、体育10名、音乐25名、美术20名)。
二、招聘对象
报考田东县2014年特设岗位并通过广西壮族自治区“特岗计划”协调小组领导办公室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资格复审
1.证件审核:应聘人员必须提交毕业证、身份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学生证和所在学校盖有公章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各种获奖证书或其它个人求职推荐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审核验证后退回原件,同时交近期本人免冠半身一寸照片1张。
2.参加过“大学生志愿服务计划”并有从教经历的志愿者或参加过半年以上实习支教的师范毕业生,应提供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服务证及其他有效证明材料。
3.资格复审的时间和地点
时间:6月30日—7月1日上午8:00时—18:00时。
地点:田东县教育局人事股(联系电话:0776-5227762)。
凡在规定时间内未到场参加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不得进入招聘的下一步程序。
(二)面试
1.面试对象
经资格复审符合规定条件的应聘人员(具体名单待定)。
2.面试内容和程序
(1)面试采用说课的方式进行。说课内容为现行初中和小学相关科目教材,教材和参考书由田东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提供。
(2)应聘人员到指定地点集中,按学科分类分别抽签,确定面试顺序。按顺序提前1个小时抽取课题进行备课,备课期间不准离开备课室,断绝与外界的一切联系(包括与外界的电话联系)。说课时间控制在15分钟以内。候试人员在候试室里等候,不得参加旁听。
(3)评委根据应聘者的说课情况,从思想内容、逻辑思维、语言表达、仪表仪态、板书等方面进行赋分。
(4)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59分及以下)的应聘者,不能作为拟聘对象。出现并列成绩,以下列条件顺序作为优先拟聘对象:
①师范类;
②非师范类但持有教师资格证;
③同类专业以在校专业成绩、实习成绩、获奖情况确定。
3.面试时间:2010年7月2日全天(上午8:00开始),应聘人员于6月30日—7月1日到田东县教育局人事股报到并交验相关证件。
4.面试地点:田东二中。
5.面试的组织实施。由田东县教育局、田东县人社局组织实施。面试时邀请县纪检、监察等部门的人员到现场对面试工作进行监督,确保面试的公正性。其他相关面试的具体事项,另见面试须知(报到时发放)。
(三)体检。在面试总成绩合格的应聘者中,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后,按设岗数1:1进行体检,如有淘汰依次递补体检。时间定于7月3日进行。
(四)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将拟聘人员名单呈报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上报自治区“特岗计划”协调小组领导办公室审定。
(五)集中培训(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对经公示无异议的拟招聘人员进行不少于120学时的集中培训,培训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培训结束后,组织专项考试,考试合格者发给培训合格证书。
四、待遇
经培训、考试成绩合格并取得培训合格证书的拟招聘人员与田东县教育局签订聘用合同,由县教育行政部门统一派遣到设岗学校上岗任教后按上级有关规定足额落实待遇。受聘教师必须服从统一安排,若在规定时间内不报到或不服从安排者,取消招聘资格。
田东县教育局
田东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四年六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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