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北海市海城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工作实施方案
2014-06-25来源:农村教师特岗计划招录服务网

根据国家教育部、财政部、人事部、中央编办《教育部财政部人事部中央编办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的通知》(教师[2006]2号)教育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4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有关实施工作的通知》(教师厅函〔2014〕2号)要求,自治区教育厅、财政厅、人社厅、编办制定了《2014年广西“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招聘工作实施方案》的精神,为做好我区2014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以下简称“特岗教师”)招聘工作,进一步加强我区农村学校教师队伍建设,促进教育均衡发展,经研究,特制订本工作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任务

通过公开招聘特岗教师到我区农村学校任教,进一步解决农村教师总量不足和结构不合理问题,提高农村师资队伍的整体水平,促进教育均衡发展。

二、招聘计划

2014年我区农村学校计划招聘“特岗教师”22名,具体各岗位报考条件详见《2014年北海市海城区农村学校特岗教师招聘计划表》(简称《计划表》下同)。

三、招聘对象

以自治区教育厅在“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信息管理与服务系统”公布通过2014年报考我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的人员名单为准。

四、招聘方法、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报名及资格审查采取网络方式进行,报考者通过网络在全国特岗教师网提交报名资料,由自治区招聘组织部门在网上进行资格审查并公布审查结果。

1.报名时间:6月9日—6月19日。

2.报名网址:全国特岗招聘网(网址:http://tg.ncss.org.cn)。

3.资格审查结束时间:6月23日。

(二)资格复审及确认报考单位、岗位

1.资格复审时间:2014年6月25日—2014年6月27日。

2.资格复审地点:北海市海城区教育局(具体地址及电话:北海市海城区教育局人事股0779-2027931)。

3.资格复审内容:本人《2014年特岗教师报名表》、身份证、毕业证(2014年全日制应界毕业生未领取毕业证的由学校开具证明)、《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教师资格证、《专业资格证书(职称资格证、英语专业等级证书、计算机等级证书等)、优先聘用有关证件材料等,所提供的材料均为原件,同时提交A4纸复印件各1份(按以上顺序装订成册,并附材料目录)。

4.报考者必须对提交的纸质材料和网上填报信息的真实性负全部责任。资格复查中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招聘条件,或纸质材料原件、复印件与网上的填报信息不一致,取消应聘资格,所有责任由本人承担。

5.凡资格复审期间未到场参加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不得进入招聘的下一步程序。

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要当场根据《计划表》选择并确定报考的具体单位和岗位,然后领取《面试通知书》。

《面试通知书》是报考者参加面试的重要凭证,须妥善保管。

五、招聘考试

经资格复审符合规定条件的报考者需参加2014年北海市海城区特岗教师招聘面试,依据面试成绩择优聘用。报考者参加面试时,必须携带《面试通知书》和有效居民身份证,两证缺一不可。

1.面试时间:2014年7月5日全天(上午8:30正式开始)

2.面试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3.面试方式及内容

(1)面试采用说课的方式进行。说课时间10分钟。

(2)面试内容:待定(在面试前3天发布《面试公告》)

(3)考生必须在7月5日上午7:30前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面试通知书》到达指定的面试候考室,经验证后进行面试抽签,考生按抽签序号参加面试,抽签开始时仍未到达候考室的,剩余面试签号由迟到考生抽取。凡在上午8:00后到达面试候考室的,按自动放弃面试及聘用资格处理。

(4)考官根据考生的说课情况,主要测试考生教学能力水平,包括教学基本功、教学设计、教学方法运用、教学理论等有关专业知识进行评分。

(5)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若考生在选择确定具体招聘单位和岗位或因考生缺考,面试时达不到1:3比例的,该岗位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该考场面试满分值70%(70分)及以上,方为合格。面试成绩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能确定为体检人选。面试成绩出现并列时,对参加过“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且有从教经历的志愿者和参加过半年以上实习支教的师范院校毕业生优先;优先条件相同的,由考生进行新一轮说课面试,说课内容总分为100分,最后以新一轮说课成绩进行排序。

4.面试的组织实施。面试由海城区教育局会同海城区人社局、编办组织实施。面试工作在纪检监察部门监督下进行。其他相关面试的具体事项,另见面试公告(在面试前3天发布)。

六、体检

根据招聘人数与体检人选1:1的比例,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人选。面试成绩相同时,以参加过“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且有从教经历的志愿者和参加过半年以上实习支教的师范院校毕业生确定为人选;优先条件相同时,以考生最后一轮说课成绩高的确定为人选。

体检由海城区教育局、海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并统一到人社部门指定的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进行。

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导致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聘用资格。因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体检出现岗位空缺的,从报考同一岗位且面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没有递补人选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七、公示、审批

7月25日前确定拟招聘人员名单,报自治区教育厅公示、审批。

八、集中培训和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招聘人员,必须参加由海城区教育局组织的120学时的岗前培训。8月26日前培训结束后参加专项考试,成绩合格发给合格证书。

九、聘用

经自治区教育厅公示、审批、岗前培训、经培训考试成绩合格的拟招聘人员与海城区教育局签订聘用协议书,成为正式受聘人员,统一派遣到设岗学校上岗任教。受聘教师必须服从统一安排,若在规定时间内不报到或不服从安排者,取消招聘资格。

签订合同及报到时间:9月1日前

十、特岗教师的管理

(一)特岗教师在聘期间必须严格按照《北海市海城区教师管理暂行规定》有关规定忠实履行合同义务,接受聘用单位的管理和考核,户口和档案关系按公办教师手续办理。对不按合同要求履行义务的,要及时进行批评教育,督促改正;对不适合继续在教师岗位工作的,应及时将其调整出教师队伍并相应取消其享受的相关政策优惠。

(二)三年聘期内,没有教师资格证的特设岗位教师须积极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并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对于服务期满三年且还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特设岗位教师,三年后不能转岗。特设岗位教师3年聘期结束后,对考核合格,自愿留在本地学校的,在单位有空余编制、空余岗位的情况下,可以带编制聘用到单位。工资发放纳入本区财政负担范围,享受本区公办教师的同等待遇。对重新择业的,依据相关政策、文件提供方便条件和必要的帮助。

十一、监督检查

特岗教师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自觉接受社会舆论和干部群众的监督。如发现有违规或弄虚作假等行为的,应立即予以制止,并视情节轻重按规定对有关责任单位和个人进行严肃处理。

监督举报电话:0779—3034167。

咨询电话:北海市海城区教育局(0779-2027931)

北海市海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北海市海城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北海市海城区教育局

2014年6月13日

2014年北海市海城区农村学校特岗教师招聘计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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