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3号)第二十五条规定,现对下列在我区参加2014年06月学业水平考试违规考生的考点名称、考场号、座位号、课程名称、违规事实以及相应的处理依据和拟处理意见公告如下,考生如对所认定的违规事实存在异议,可在公告之日起7天内向我中心发传真提出陈述,传真:0471-3261714转803、电话:0471-3261805。逾期未陈述申辩的,将依本办法作出正式处理决定。
内蒙古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
2014年06月21日
考点名称 | 课程名称 | 考试时间 | 考场号 | 座位号 | 违规事实 | 处理依据 | 拟处理意见 |
土左旗一中 | 物理 | 6月21日上午08:00-09:30 | 001 | 25 | 考生用蓝色笔答卷,不听劝阻 | 第五条第八款,第九条 | 取消该科目考试成绩 |
土左旗一中 | 物理 | 6月21日上午08:00-09:30 | 005 | 05 | 第五条第八款,第九条 | 取消该科目考试成绩 | |
回中(通道南街) | 物理 | 6月21日上午08:00-09:30 | 006 | 14 | 8:19 夹带与本科考试有关资料 | 第六条第一款,第九条 | 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 |
田家炳中学 | 物理 | 6月21日上午08:00-09:30 | 006 | 07 | 携带“新课标定律公式”速查手册,并抄袭 | 第六条第二款,第九条 | 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 |
科右前旗二中 | 物理 | 6月21日上午08:00-09:30 | 007 | 07 | 由他人代替答试卷。 | 第六条第五款,第九条 | 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并处暂停各种国家教育考试3年 |
包一中 | 物理 | 6月21日上午08:00-09:30 | 009 | 02 | 夹带 | 第六条第二款,第九条 | 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 |
鄂尔多斯市第一中学 | 思想政治 | 6月21日上午10:30-12:00 | 004 | 20 | 11:40分抄袭与考试科目相关的材料 | 第六条第二款,第九条 | 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 |
海拉尔二中 | 思想政治 | 6月21日上午10:30-12:00 | 008 | 25 | 携带与考试相关资料 | 第六条第一款,第九条 | 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 |
田家炳中学 | 思想政治 | 6月21日上午10:30-12:00 | 010 | 13 | 携带《高中政史地》速查手册 | 第六条第一款,第九条 | 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 |
科右前旗二中 | 思想政治 | 6月21日上午10:30-12:00 | 014 | 29 | 由他人替考。 | 第六条第五款,第九条 | 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并处暂停各种国家教育考试3年 |
阿荣旗第一中学 | 思想政治 | 6月21日上午10:30-12:00 | 016 | 30 | 用两种颜色笔答题 | 第五条第八款,第九条 | 取消该科目考试成绩 |
海拉尔二中 | 思想政治 | 6月21日上午10:30-12:00 | 018 | 16 | 携带与考试相关资料 | 第六条第一款,第九条 | 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 |
阿荣旗第一中学 | 思想政治 | 6月21日上午10:30-12:00 | 025 | 29 | 未在规定座位参加考试 | 第五条第二款,第九条 | 取消该科目考试成绩 |
乌海市第三中学 | 思想政治 | 6月21日上午10:30-12:00 | 038 | 25 | 携带与考试有关的材料 | 第六条第一款,第九条 | 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 |
北师大乌兰察布集宁附属中学 | 化学 | 6月21日下午15:00-16:30 | 020 | 11 | 替考 | 第六条第五款,第九条 | 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并处暂停各种国家教育考试3年 |
化德县一中 | 化学 | 6月21日下午15:00-16:30 | 024 | 10 | 已确让他人替考 | 第六条第五款,第九条 | 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并处暂停各种国家教育考试3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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